在常州日报2017.02.09报道的关于溧阳别桥老人尿毒症的报道,我有以下疑问:
1.请问作为新闻工作者,在一篇新闻稿登报之前,是否应该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
2:请问你们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登报此事,是否有损另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呢?
3:请问你们就此得出的“多次沟通无果,大女儿不管不顾”的结论是否太过片面,是否是误导他人呢?
以上是我的疑问,本人身为半个当事人,以下内容是我补充。
此事整个过程中,三个儿女均不无辜,前事先不提。这件事发生在今年春节前后,春节前,腊月二十五,大女儿把母亲接来家中过年,在第三天,即二十七,母亲吵着要回家,大女儿买了生活用品及现金送母亲回家!在此过程中,已知母亲身体不适,母亲说过完年要大儿子带它去医院。据说是在年初二被母亲娘家人逼着大儿子带母亲去了医院,才查出尿毒症,初三,大孙子气冲冲跑来大女儿家辱骂对方,并让她出钱出力照顾老人,最后不欢而散!初五,大儿子,孙子,携老母亲的妹夫,连同老母亲四人跑来大女儿家叫门,在被邻居告知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硬拉大女儿家的门,想把老母亲放在大女儿家抚养,其行为已经够上私闯民宅!因家中无人,再次无果!难道在大家还未沟通的情况下,这就算多次沟通无果?
再说,大儿子和小女儿觉得大女儿也有责任照顾老人,在所有前因后果没说清之前,我只能说,在老母亲身体不需要大额金钱支撑的前提下,是老母亲自己不愿与大女儿来往,只因大儿子和小女儿说过如果老母亲和大女儿来往,他们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些乡里乡亲都知道!
以上言论只针对此事本身!
1.请问作为新闻工作者,在一篇新闻稿登报之前,是否应该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
2:请问你们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登报此事,是否有损另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呢?
3:请问你们就此得出的“多次沟通无果,大女儿不管不顾”的结论是否太过片面,是否是误导他人呢?
以上是我的疑问,本人身为半个当事人,以下内容是我补充。
此事整个过程中,三个儿女均不无辜,前事先不提。这件事发生在今年春节前后,春节前,腊月二十五,大女儿把母亲接来家中过年,在第三天,即二十七,母亲吵着要回家,大女儿买了生活用品及现金送母亲回家!在此过程中,已知母亲身体不适,母亲说过完年要大儿子带它去医院。据说是在年初二被母亲娘家人逼着大儿子带母亲去了医院,才查出尿毒症,初三,大孙子气冲冲跑来大女儿家辱骂对方,并让她出钱出力照顾老人,最后不欢而散!初五,大儿子,孙子,携老母亲的妹夫,连同老母亲四人跑来大女儿家叫门,在被邻居告知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硬拉大女儿家的门,想把老母亲放在大女儿家抚养,其行为已经够上私闯民宅!因家中无人,再次无果!难道在大家还未沟通的情况下,这就算多次沟通无果?
再说,大儿子和小女儿觉得大女儿也有责任照顾老人,在所有前因后果没说清之前,我只能说,在老母亲身体不需要大额金钱支撑的前提下,是老母亲自己不愿与大女儿来往,只因大儿子和小女儿说过如果老母亲和大女儿来往,他们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些乡里乡亲都知道!
以上言论只针对此事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