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种方式;李白一会儿狂呼“直挂云帆济沧海”,一会儿又“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深感矛盾痛苦,至死未得其所;白居易的做法似乎很完美,后代也有许多文人起而仿效,但他身在庙堂即存山林之志,退居山林后又积极享乐,消极生活,实在算不得尊佛行道,倒颇似儒家末流的庸俗行径。他们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兼济”与“独善”的关系,就是因为这两种传统的行为方式只是伦理人格在施诸社会现实时的两种不同的表现方式,前者是伦理人格的向外拓展,后者是向内收缩。但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以对社会最高思想政治准则、道德伦理准则的认同和对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压抑为基础的,因此,“兼济”和“独善”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极,无法同时得兼。而苏轼则置换了“兼济”和“独善”的人格基础,即不论行“兼济”还是行“独善”,都不从主观上要求对外在社会准则的认同,而是建立在心理主义的基础上,使之成为丰富自我、发展自我的两种手段。因此,他满肚皮不合时宜,左支右绌,以致“致使台谏,例为怨仇”。他自己深知“少加附会,进用可必”,但他决不肯昧己循人,故而不论新党执政还是旧党掌权,他总是动辄得咎,迭遭贬谪构陷。也正是因为如此,“兼济”和“独善”才得以统一,这两种传统的行为方式才有了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