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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 经典刺秦小说:《杀手·角》 作者:九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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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  





 他不是普通的剑客。 

  虽然没有剑客会承认自己仅仅是所谓「普通的剑客」,但他的确不是。 

  他的剑,长四尺,宽四寸,锋口宽大乌沉,铁铸冶造,较寻常利剑要重二斤。 

  虽沉,但剑质平凡无奇,却因在他的手中有了不凡的名字。 

  炎枫。 

  炎枫剑不杀无名之辈。 

  金银、财帛、女人、权力,都无法扰动他的心,使唤他手中的剑。 

  只有崇高的理想,才能让他的侠名饮动。 

  荆轲。 




--------------- 

  秦王政十七年,韩国被灭,易名颖川。 

  趁着赵国干旱闹饥荒,秦王派大将王翦、羌瘣、杨瑞和率军,辗转兵分南北夹击赵国首都邯郸。赵王派李牧与司马尚率军抵抗。时逢秦王政十八年。 

  公认战神的李牧将军采取一贯的逐垒固守,避免仓促决战的方针,秦军屡攻不胜,形成漫长的对峙。 

  但同样是军事天才的王翦利用赵王庸碌,着手进行反间计。 

  王翦停止进攻,一面派使者与李牧和谈,一面遣间谍携重金入赵都,贿赂赵王身边的佞臣郭开。郭开利欲熏心,在宫内散布恶毒流言,毁谤李牧私自与秦军议和,相约在秦军破越后分地代郡。 

  赵王听信郭开谗言,欲派赵葱与颜聚代替李牧。 

  李牧治军有方,在边境与匈奴战斗多年,又曾大败秦军无数次,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王宫内谣言凿凿,邯郸城老百姓却大骂赵室无情。 

  多年前,赵王以光会嘴上谈兵的赵括替换老将廉颇,在长平一战惨败,赵兵遭秦坑杀四十万,从此元气大失,失却与秦并列战国双强的契机。有了悲惨的前例,李牧毅然拒不受命。 

  然李牧此举却「验证」了谈判媾和的非议,昏庸的赵王大揣,军队与王室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邯郸城里城外,无不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秦灭赵国,只是时间的问题。  
 
 




1楼2008-11-01 19:49回复
    这已是樊于期这辈子第二次尝到被赶尽杀绝的滋味。 

      除了从秦国带来的少数家臣,燕王配给樊于期的宅邸守卫有二十多人,个个都是受过剑击训练的退伍士兵,并非寻常家仆,受到樊于期的武士精神感召,颇为忠心。 

      但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新婚妻子素仙儿的尸体被直直斩成两半,一半挂在前门,一半吊在后院,死状凄厉可怖。 

      没有任何线索显示,这件轰动蓟城的惨案是出自太子丹的授意。 

      要说唯一的证据,就只能说只有太子丹拥有这样的实力,跟狠毒的本色。 




      城门口,络绎不绝的商客进进出出。 

      马车上所运送的物资有九成与赵国僵持的战事有关。若说战争促动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络,并不算错。 

      只是代价过于残酷。 

      算命摊,一只大手摊放在桌上。 

      「居士的命格充满沧桑啊,您瞧,这掌纹凶险不断,危机起伏彼此,按照古代猎命仙人留下的掌谱,这叫不死凶命。」城门口的算命老人说,翻开厚重的竹简,仔细找了张刻图。 

      「不死凶命?」樊于期疑惑,一旁的荆轲也愣了一下。 

      「是啊,人有形,命有气。人一生下来就栖息着命。这命的凶霸之处,在于不断掠夺宿主至亲好友的性命,导致宿主一生孤苦悲绝,最后终至自行了断。」算命老人实话实说。 

      「你说的是。」樊于期点点头,将银两放在算命老人的手上。 

      久经沙场的人,什么样的怪事都见过。什么都愿意信。 

      樊于期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埃,就要与荆轲走人。 

      「等等。」算命老人叫住。 

      「还有何事?」樊于期。 

      「一年内,不,或许三个月内,居士还有个大劫,这个大劫不只会让居士身边的朋友死绝,就连居士自己,恐怕也躲不过。」算命老人的语气很笃定。 

      樊于期与荆轲相识一笑。 

      一笑后,就是大笑。无可遏抑的大笑。 

      「居士难道是不信么?」算命老人皱眉。 

      「不……不是不信,而是先生说的完全正确!」荆轲笑得肚子痛了。 

      「是啊是啊,我们三个月内死不了,才真得是毫无道理啊!」樊于期疯狂拍手。 

      这两人,肯定是疯子。 

      算命老人诚恳的眼神,伸出手:「既然居士也这么认为,不如把身上的银两通通施舍给我这可怜的老人吧,银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老头子我还用得着哩。」 

      「先生敢开口,我又何尝不敢给!不过没办法给先生全部就是,将死之人嘛!要把银两通通拿去喝个痛快哩!」荆轲哈哈长笑,丢了一锭银子。


    4楼2008-11-0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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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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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宫,太子殿。 

        遣走了十多位来自越国的歌姬,整个太子殿只剩下两个人。 

        角静静地站在一角,手中还拿着刚刚收到的竹简,竹简里刻有一个奇怪故事的断简残篇。蝉堡。 

        身为一个刺客,每杀一次人,不分任务难易,角都会在隔日清晨收到一份不知所谓的蝉堡片段。久而久之,断断续续阅读这个奇怪故事,已成了角唯一的兴趣。 

        至于竹简是谁送来的、从哪里送来的,角本能地不予关心,只视作杀人的额外报酬。 

        「上次的事,你做得很漂亮。」太子丹亲自为角斟了一杯酒。 

        角接过,一饮而尽。 

        战国时期,太子丹之能够成为左右燕国政局的第一人,肯定有金银财宝之外、乃至权力本身的坚实理由。 

        拥有一百多位任凭差遣的杀神刺客,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而角,则是太子丹门下刺客的翘楚,顶尖中的顶尖。 

        莫名其妙死在角的暗杀剑法下的王宫贵族不计其数,但光明正大惨死在与角的公开比斗中的剑豪,同样堆尸成山。


      5楼2008-11-0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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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


        9楼2008-11-0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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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227.168.*
          审核ZHONG 




           爷N单纯


          10楼2008-11-0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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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往例,为了避免在王船比剑伤及众臣及王,士兵寻找了一处视野极好的干草阔地,将王船靠岸。 

              在燕王与众臣的击掌吆喝下,荆轲与角一跃而下。 

              两剑客没有刻意多做准备,就这么在岸边踏将起来,渐渐的,两人拉开距离。 

              「荆兄,小心!」樊于期大叫。 

              荆轲率性拔剑,将剑鞘随手一丢,双手持剑平举,两腿撑开。非常老土的起手式。 

              角将剑扛着,并没有先拔出,另一手抓着腰上悬绳,看似随性地绕着荆轲踏步。 

              从剑的形态,与两人持剑的气度,就可以看出两名剑客的不同。 

              荆轲的剑宽大厚实,剑脊高高隆起,刀沿平直,利于砍劈。 

              角的剑短险脊薄,只约三尺,藏在剑鞘里的锋口夹角长而锐,锋快异常。 

              一个沈稳持重,一个漫不经心。 

              角微微讶异。 

              原本轻浮躁动的荆轲持剑后,神色变得严肃非常,姿势朴质无奇,但神气凝然,毫无一丝缝隙。 

              荆轲慢慢松缓身体,以细微的节奏呼应不断绕动的角。 

              不静,不动,就像天地之间的祥和存在。 

              这样的修为,定是经过道心焠炼的自我凝定才能达成。 

              与角不同。 

              尽管荆轲气宇不凡,剑势放敛自如,但荆轲触踏了角的禁地。 

              角一直想找归隐的剑圣盖聂一较生死,好让他的名字扬放四海,却期期未果。眼前这家伙自称略胜盖聂一筹,简直是……放屁! 

              「喔。」角嘴角微扬,猛地右手往前一甩,剑鞘迸飞而出,射向荆轲。 

              荆轲不闪不避,剑尖一挑,将角突击的剑鞘轻轻撞开。 

              而角危险的剑,杀人之剑,已在剑鞘飞出的瞬间欺近! 

              唰! 

              荆轲的胸口被角的猛袭划过,炎枫剑悍然撩起,角却已溜出长剑的攻击范围。 

              角用快胜闪电的速度,轻轻松松就破除了荆轲从容无暇的防御。 

              「你的剑好快。」荆轲看着蹲锯在地上的角,左胸渗血。 

              「显然还不够。」角说。 

              要是其它剑客,刚刚那一剑就断出生死了。 

              「但你的剑缺了一种东西。」荆轲一个大踏步。 

              炎枫剑湛然舞动,大开大阖的剑势,刮起脚下的如箭干草。 

              「没错。缺了你的血。」角毫不畏惧,锐身冲出。 

              角的手腕轻颤,短剑爆出森然剑光,招招狂若毒龙。 

              两人刷刷刷一连交击六十几剑。 

              乍看下角的剑速凌驾荆轲,每一剑都在与风竞速,却被荆轲似拙实巧的剑法绵密地挡下,矛盾至极。 

              一招又一招过去,却浑然看不出胜败之机。 

              荆轲每一剑都带着正气凛然的意志,狂猛的锐风卷起地上干草,干扰高速攻击的角的平衡,以暴力性的防御代替攻击。 

              而炎枫剑带着古铜色泽的剑身,则让荆轲的剑气有种慑人的艳红。 

              迥异于荆轲,角每次出手,都夹带着舍身共亡的坚决。 

              彷佛不惧荆轲的炎枫剑将自己斩成两半,角刁钻地在艳红的锐风中一出一入,每一次都将手中的利剑更接近荆轲的咽喉。 

              好几次,荆轲都与死神擦鼻而过。 

              坐在王船上观战的燕王与众臣无不啧啧称奇,上千士兵则大呼过瘾。 

              太子丹表面极有风度地大家赞赏,实则心中骇然。就连樊于期也是目瞪口呆。他知道荆轲的剑法在自己之上,可从来不知这位朋友的剑已到了如斯境界。 

              「荆兄,你真是太可靠了。」樊于期紧握双拳,内心兴奋不已。 

              自己对秦宫的了如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 

              「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呐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11楼2008-11-0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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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往例,为了避免在王船比剑伤及众臣及王,士兵寻找了一处视野极好的干草阔地,将王船靠岸。 

                在燕王与众臣的击掌吆喝下,荆轲与角一跃而下。 

                两剑客没有刻意多做准备,就这么在岸边踏将起来,渐渐的,两人拉开距离。 

                「荆兄,小心!」樊于期大叫。 

                荆轲率性拔剑,将剑鞘随手一丢,双手持剑平举,两腿撑开。非常老土的起手式。 

                角将剑扛着,并没有先拔出,另一手抓着腰上悬绳,看似随性地绕着荆轲踏步。 

                从剑的形态,与两人持剑的气度,就可以看出两名剑客的不同。 

                荆轲的剑宽大厚实,剑脊高高隆起,刀沿平直,利于砍劈。 

                角的剑短险脊薄,只约三尺,藏在剑鞘里的锋口夹角长而锐,锋快异常。 

                一个沈稳持重,一个漫不经心。 

                角微微讶异。 

                原本轻浮躁动的荆轲持剑后,神色变得严肃非常,姿势朴质无奇,但神气凝然,毫无一丝缝隙。 

                荆轲慢慢松缓身体,以细微的节奏呼应不断绕动的角。 

                不静,不动,就像天地之间的祥和存在。 

                这样的修为,定是经过道心焠炼的自我凝定才能达成。 

                与角不同。 

                尽管荆轲气宇不凡,剑势放敛自如,但荆轲触踏了角的禁地。 

                角一直想找归隐的剑圣盖聂一较生死,好让他的名字扬放四海,却期期未果。眼前这家伙自称略胜盖聂一筹,简直是……放屁! 

                「喔。」角嘴角微扬,猛地右手往前一甩,剑鞘迸飞而出,射向荆轲。 

                荆轲不闪不避,剑尖一挑,将角突击的剑鞘轻轻撞开。 

                而角危险的剑,杀人之剑,已在剑鞘飞出的瞬间欺近! 

                唰! 

                荆轲的胸口被角的猛袭划过,炎枫剑悍然撩起,角却已溜出长剑的攻击范围。 

                角用快胜闪电的速度,轻轻松松就破除了荆轲从容无暇的防御。 

                「你的剑好快。」荆轲看着蹲锯在地上的角,左胸渗血。 

                「显然还不够。」角说。 

                要是其它剑客,刚刚那一剑就断出生死了。 

                「但你的剑缺了一种东西。」荆轲一个大踏步。 

                炎枫剑湛然舞动,大开大阖的剑势,刮起脚下的如箭干草。 

                「没错。缺了你的血。」角毫不畏惧,锐身冲出。 

                角的手腕轻颤,短剑爆出森然剑光,招招狂若毒龙。 

                两人刷刷刷一连交击六十几剑。 

                乍看下角的剑速凌驾荆轲,每一剑都在与风竞速,却被荆轲似拙实巧的剑法绵密地挡下,矛盾至极。 

                一招又一招过去,却浑然看不出胜败之机。 

                荆轲每一剑都带着正气凛然的意志,狂猛的锐风卷起地上干草,干扰高速攻击的角的平衡,以暴力性的防御代替攻击。 

                而炎枫剑带着古铜色泽的剑身,则让荆轲的剑气有种慑人的艳红。 

                迥异于荆轲,角每次出手,都夹带着舍身共亡的坚决。 

                彷佛不惧荆轲的炎枫剑将自己斩成两半,角刁钻地在艳红的锐风中一出一入,每一次都将手中的利剑更接近荆轲的咽喉。 

                好几次,荆轲都与死神擦鼻而过。 

                坐在王船上观战的燕王与众臣无不啧啧称奇,上千士兵则大呼过瘾。 

                太子丹表面极有风度地大家赞赏,实则心中骇然。就连樊于期也是目瞪口呆。他知道荆轲的剑法在自己之上,可从来不知这位朋友的剑已到了如斯境界。 

                「荆兄,你真是太可靠了。」樊于期紧握双拳,内心兴奋不已。 

                自己对秦宫的了如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 

                「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呐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12楼2008-11-0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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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未花过这么长的时间跟人较量。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 

                  虽然角的进退速度并未减缓分毫,但剑的气势已经开始削弱。他只有用更强大的、对死亡的决心,去弥补气势的不足。 

                  看在荆轲的眼底,角这样对死的觉悟、甚至可说是一种病态的着迷,只有将剑的力量带到了无生气的谷底。 

                  飕。 

                  角的剑再度逼近荆轲的咽喉,削过颊骨,血屑一线飞逸。 

                  「喝!」荆轲奋然一声平地清雷的巨啸,震得连远在王船的人都错然一愣。 

                  角非常人,动作只是迟疑了半晌。 

                  但荆轲又岂是常人? 

                  只见炎枫剑化作一道锐不可当的虹影,与暴然冲出的荆轲融合为一,扑向气势已滞的角。 

                  炎枫剑悍然一劈! 

                  角手中的利剑奋力一挡,胸口却被沉重的剑劲穿透,无法喘息。 

                  荆轲并没有留给角任何调整内息的空隙,仗着膂力倍胜于角,腰斗沉,手腕一回,又是如千军万马的劈砍。 

                  面对荆轲的迫人气势,如果闪躲的话就无法翻身。角咬牙又是一挡,震得手臂酸麻,剑劲透渗直达双脚,夺走角最自豪的速度。 

                  「弃剑!」荆轲大喝,雄浑至极的力道完全呼应他的意志,又是一劈。 

                  角无力闪躲,只得再度倾力格挡。 

                  筐! 

                  一声闷响,角的手臂狂震,眼前一黑,口吐鲜血。 

                  却兀自不肯丢弃摇摇欲坠的手中剑。 

                  「弃剑!」荆轲怒吼,力道又往上加了两成,再劈出。 

                  空气中爆起难听的金属脆击声,角的虎口迸裂,剑终于被震脱手。 

                  但角可是视生死无物的狂者! 

                  「同归于尽吧。」 

                  角惨然一笑,左手迅速接住脱手的利剑,身子忽沉,斜身掠出。 

                  荆轲一叹,手腕蓄劲,炎枫剑寒芒暴涨,一个龙卷风似的大回斩。 

                  纵使角想舍身一击,然而全身已被荆轲先前的剑劲摧毁掉最珍贵的协调性,一个踏步冲出,身子居然颠晃了一下。 

                  两名绝世剑客的身影乍合又分。 




                  燕王嘴巴撑得老大。 

                  樊于期的拳头松开。 

                  太子丹的笑容僵硬。 




                  漫天纷飞干草屑,点点血花呼吸间。 

                  地上一条可怕的断臂。一柄裂成两半的铁剑在空中呜呜咽咽。 

                  「为什么……不杀了我?」 

                  角痛苦地看着他的敌人,大量的血水从左手断口处砸然而出。 

                  「我不杀,已经死去的人。」 

                  荆轲漠然,捡起丢在地上的剑鞘。 

                  他的手因刚刚过度的纵力而颤抖不已,试了三次才勉强将炎枫剑合入剑鞘。 

                  角一阵晕眩,跪下,斜斜软倒。 

                  胜负已分。 

                  但在生死之间,荆轲并未因他拥有的权力,做出取人性命的决断。 

                  燕王尚无法从精彩的对决中回神,而一旁的群臣则面面相觑,生怕鼓掌喝采会触怒位高权重的太子丹,尴尬不已。 

                  却见太子丹在护卫戒备中下船,张开双臂,欣然迎向胜利者。 

                  他一向喜欢胜利者。 

                  胜利者应该跟胜利者在一起。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实至名归!教本公子叹然拜服!」太子丹激动不已,一脸为荆轲的高超剑术深受感动。 

                  荆轲看着越来越近的太子丹,眉头越来越紧。 

                  「自古英雄不打不相识,本公子眼界浅薄,该死!该死!不知壮士可否愿意由本公子作东,一同到酒楼酩酊大醉一番!」太子丹握紧荆轲血气翻腾的手,语气推崇备致。 

                  太子丹这一番话倒是真心真意。 

                  为了延揽这名比角还要厉害的剑客,他可以「宽宥」樊于期的夺女之恨,甚至设下酒席重新交个朋友,然后赔十个比素仙儿还要美艳的歌姬给樊于期。 

                  荆轲慢慢解开太子丹热情洋溢的手。 

                  太子丹的笑容僵结。 

                  只见荆轲走向泪流满面、意识模糊的角,俯身,单膝跪下。 

                  「因为替这样的人卖命,你的剑才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 

                  荆轲抱起没有力气挣扎的角,慢慢走向一望无际的荒烟蔓草。 

                  站在燕王旁的樊于期点点头,虽然他没有听见荆轲在念念有辞些什么。 

                  太子丹脸色铁青,久久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 

                  胜利的剑客,抱着惨败的无名者,消失在众人忘记喝采的注目中。


                13楼2008-11-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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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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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 

                    「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啊。」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尽。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14楼2008-11-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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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老的小说了 杀手系列 G比较好看


                    16楼2008-11-0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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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没发


                      17楼2008-11-0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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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把刀写过一整套杀手系列,比较精彩


                        18楼2008-11-0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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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197.211.*
                          九把刀几乎什么题材的书都写..
                          图书馆小说那栏全是他的书,不过没有最新的


                          -lank.


                          19楼2008-11-02 22:04
                          回复
                            我看得累,到现在都没看完!先百度李牧的资料,然后百度廉颇的资料,然后白起的资料,再来蒙恬的资料,再来章邯,现在又再百度乐毅的资料...


                            20楼2008-11-02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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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1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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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220.226.*
                              什么啊 老早前就有的小说了 一共4部~~~这里的都还没发完哦 人家的老早就全部发了,无聊


                              21楼2009-03-15 14: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