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朝末年,已出现“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①。地主官僚的大小庄田遍布各地,大者有田上万顷,而大量农民却失掉土地。土地兼并是当时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基本原因。
赋税繁苛 唐后期,由于对藩镇和边疆各族战费的支出,官僚机构膨胀以及统治集团生活奢侈等原因,政府的财政支出日增,不断加重赋税。初行两税法时,规定定税计钱,折钱纳物;但由于铜钱的流通额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致使钱价不断上涨,物价不断下跌,即使税额不变,纳税者的实际负担也在增加。地方官更是任意增加税额。在不断提高的两税之外,政府还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收取各种杂税,如漆、竹、木、金、银、蔬菜、水果、木炭、食粮、布绢、牲畜等都要收税,几乎是无物不税。另外,还通过盐、茶、酒的专卖来榨取人民。其中对人民危害最大的是榷盐。开元十年(722年),唐朝政府开始征收盐税。当时的盐价是每斗十文。乾元元年(758年),实行榷盐政策,盐价猛增到每斗一百一十文。至德宗时(780—805年),又增到每斗三百七十文。以至民间有用数斗谷子换一升盐的情况。官盐价过高,人民或被迫淡食,或买价钱较低的私盐。政府为垄断盐利,严禁贩卖私盐,致使矛盾更加激化。
唐朝政府还通过“和籴”、“和市”等,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强买人民的粮食、布帛,有时甚至不给钱。懿宗以后,政府的财政危机严重,经常向农民预征两三年的赋税,使农民的负担更加沉重。
有些地主把他们的赋税以各种方式转嫁到农民头上,甚至兼并了农民土地,仍要农民交纳赋税。破产逃亡户的赋税也被官府强加到未逃户身上,这就使未逃户也走上破产逃亡之路,阶级矛盾日益激化。
统治集团腐朽贪残 唐末的皇帝都是昏庸之辈,生活上极端奢侈,只管游乐挥霍,以至府库空虚,政治黑暗。官僚们贪污受贿成风,懿宗时的宰相路岩生活豪奢,擅权纳贿,仅他的亲信边咸的家产便可供两年军饷。咸通十年(869年),陕州大旱,有百姓告灾,观察使崔荛(fào饶)竟指庭院中树说:“此尚有叶,何旱之有?”①并痛打告灾者。
唐末,翰林学土刘允章曾向皇帝上书,指出当时国有九破,民有八苦。九破是终年聚兵,蛮夷炽兴,权豪奢僭,大将不朝,广造佛寺,贿赂公行,长吏残暴,赋役不等,食禄人多而输税人少;八苦是官吏苛刻,私债征夺,赋税繁多,所由乞敛,替逃入差科,冤屈不得申理,冻无衣、饥无食,病不得医,死不得葬。这说明了唐朝至此时,已危机四伏,再也不能继续统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