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整个大家族决定,还是让哥哥和弟媳一人出了一半钱。哥哥出了可是很心疼,又说,母亲活着的时候某年某年(距离今天已经15年以上的一天)和哥哥借了3万多块钱,这个钱需要从赔偿金里出。让整个大家族做主。于是我们家族分成了两派,不,三派。一派人数比较多,是支持哥哥和弟媳要钱的;第二派人数很少,以我家为主,支持弟媳不把钱拿出来。第三派中立。实话实说,赔偿金落到他们老父亲名下的一共才3万多,弟媳养了他7年,吃喝拉撒全管,还不值这3万多么?我心里也很清楚,弟媳确实当初没有把老父亲的那份赔偿金拿出来,确实是在她自己手里了。那又怎样,这么多年了,7年多,一个寡妇儿媳,还照顾着老公公,也没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