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第一次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7-01-11信息浏览次数:80字体:【 大 中 小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总资产28亿元,注册资金21800万元,员工1100余人。 本工程为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苯酐、25万吨/年增塑剂、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属于城区老工业区搬迁进园区项目。其中15万吨/年苯酐中3#苯酐装置(3万吨/年苯酐装置)由老厂区迁建至顺酐园区,其余装置都由老厂区迁建至宏信创业园区。本次环评仅针对搬迁入顺酐园区的3#苯酐装置(3万吨/苯酐装置)进行评价。 本项目位于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10161号顺酐园区内,投资6100万元,劳动定员38人,生产班制采用三班制,年工作日300天,装置运行时数7200小时/年。 项目产品、工艺及生产规模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日第21号令公布修改)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毋工 联系电话:0533-623991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工 联系电话:0533-2722506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详细的工程分析,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结合环境现状调查及现状监测,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论证分析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的技术可行性,提出需采取的环保措施、整改措施和对策,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工程可能对所在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提出工程实施中可能降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的最终意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反映,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促进科学和民主决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