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颁布实施后,我们这些小县城的老百姓似乎获益并不多。小区物业乱象横生:业主委员会不经过选举就能产生,业主遇到困难投诉无门;水电安装不规范,有很多小区都没有安装水卡电卡,偷水偷电的成本还需业主公摊;物业保洁员不按时清扫楼梯过道,物业费还照收不误;门卫经常离岗,小区大门形同虚设;物业自行将小区空地改造为停车场,征收业主年近2000元停车费,这笔费用作何支出业主一无所知……
支持楼主的说法,某些所谓的小区,装个伸缩大门就成物业了,然后就开始收钱,楼道长期无人打扫,路灯成几年的坏,管都没人管,问都没人问,停车费、物业费,还都要按标准收取,既然达不到物业的各项指标标准,何必行使物业标准的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