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說,紅包真是一分裂基友的導火線........以下為小弟的一個建議,希望吧主反饋下。
前提,因充值獲得的紅包則由擁有者按現時模式派發,团員搶。
然後把紅包從有私有概念轉化為团資產,把所有獲得的紅包於周末結算時派發,關鍵是不用搶,派發的比例以周貢獻為依據,比方說周貢第一獲15%總鉆數,第二獲10%總鉆數,第三獲5%,剩餘70%平均發給餘下团員,有餘額則撥至下周。
前提,因充值獲得的紅包則由擁有者按現時模式派發,团員搶。
然後把紅包從有私有概念轉化為团資產,把所有獲得的紅包於周末結算時派發,關鍵是不用搶,派發的比例以周貢獻為依據,比方說周貢第一獲15%總鉆數,第二獲10%總鉆數,第三獲5%,剩餘70%平均發給餘下团員,有餘額則撥至下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