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来鲁吧,看到朦胧的文字,很是欣喜。
朦胧的建议,自当考虑。但,此次,朦胧的建议令人不解。你说我作为小吧主,不够自制。而我在争斗中,并未以小吧主之权压人,并未不公,有何不自制?我要说的是,当了小吧主,我仍然是我自己,有我的情感、原则、性格。如果,当了小吧主,就得变了另外一个人了,或者说变成一个机器,那么,小吧主之位就意味着对人的异化,我宁可不当,而事实一定不应该是这样。作为小吧主,我没有不公,更未弄权;作为一名普通吧友,我自然是想写便写,想骂便骂。
再则,我没有删阿三等人对我的攻击,因此,我也保有攻击他们的权利。我的确参与了争斗,因为我是争斗的当事人,不可袖手旁观。但,与此同时,我的标准很清楚,未在参与争斗的时候,还把自己凌驾与对手之上,充当裁决者。
最后说朦胧的一点语误。朦胧是想说网络“虚幻”吧?如果是“虚无”,便没有任何意义存在,我们连上网本身都无意义,还谈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