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8日,是新中国第一个记者节。
早在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在颁布我国第一个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就曾提出设立记者节,但没有确定具体日期。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国务院第270号令暨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在第五条中提出设立记者节。2000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同意将每年11月8日确定为记者节的具体日期。”至此,中国新闻工作者终于有了自己的节日。
早在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在颁布我国第一个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就曾提出设立记者节,但没有确定具体日期。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国务院第270号令暨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在第五条中提出设立记者节。2000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同意将每年11月8日确定为记者节的具体日期。”至此,中国新闻工作者终于有了自己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