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文化是在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中形成的,人们以前更多在私人领域讲道德,而不太重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换而言之,对于权属明确为私人所有的物品,人们通常会加以呵护并减少损害,而对于看似所有权不明的“公共设施”,则多持揩油“不用白不用”“损坏了无需赔偿”等心态。譬如,当人们借用朋友物品时,多数会按时归还,避免损害,充满感激,一旦使用了公共物品,则少了很多爱惜之情,甚至会想方设法据为己有。
改变这种公共生活缺少约束的尴尬,首先应赋予公共设施管理人或所有人相关权利义务。要求管理人及时发现、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且无论损失多少,均应追责到底,让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公共设施管理人本着不愿得罪人的心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宁可选择重新购置物品也不愿追责行为人,以致于“公共财产成了无主财产”。由此,应该明确,向行为人追责不仅是公共设施管理人的权利,更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免公共财产可以随意侵占破坏的“破窗效应”难以改观。
其次务必提高行为人违法成本。一是将新技术应用到管理维护公共设施中,可安装报警系统和定位设备,提高抓获行为人的概率,对破坏、窃取者形成威慑。二是不仅要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更应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就业、晋升、信用生活方面无法享受正常人的便利条件。这样的话,才能真正做到勿以恶小而放纵,进一步压缩缺少公德意识者的生存空间。
应该说,公共设施的受呵护程度是映射现代化进程的一面镜子。人们对公共设施的爱护程度,体现出公民的现代化水平,也体现出公共生活的法治化进程。只有不断密织法网,让破坏公共设施者被边缘化,才能尽力克服公共生活中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性恶”问题,进而让人们在法律护佑下享受到完善的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郑州也在积极建设公共自行车设施,希望在郑州公共设施建设完全后,更多市民珍惜这些设施,不故意破坏。郑州相关部门也会即使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
改变这种公共生活缺少约束的尴尬,首先应赋予公共设施管理人或所有人相关权利义务。要求管理人及时发现、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且无论损失多少,均应追责到底,让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公共设施管理人本着不愿得罪人的心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宁可选择重新购置物品也不愿追责行为人,以致于“公共财产成了无主财产”。由此,应该明确,向行为人追责不仅是公共设施管理人的权利,更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免公共财产可以随意侵占破坏的“破窗效应”难以改观。
其次务必提高行为人违法成本。一是将新技术应用到管理维护公共设施中,可安装报警系统和定位设备,提高抓获行为人的概率,对破坏、窃取者形成威慑。二是不仅要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更应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就业、晋升、信用生活方面无法享受正常人的便利条件。这样的话,才能真正做到勿以恶小而放纵,进一步压缩缺少公德意识者的生存空间。
应该说,公共设施的受呵护程度是映射现代化进程的一面镜子。人们对公共设施的爱护程度,体现出公民的现代化水平,也体现出公共生活的法治化进程。只有不断密织法网,让破坏公共设施者被边缘化,才能尽力克服公共生活中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性恶”问题,进而让人们在法律护佑下享受到完善的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郑州也在积极建设公共自行车设施,希望在郑州公共设施建设完全后,更多市民珍惜这些设施,不故意破坏。郑州相关部门也会即使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