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走的旧车置换,1万块钱补贴,旧车自己处理的,过户手续证件给的4S店帮忙走的置换手续。买新车的发票开的是全价。如果旧车给4S店,新车款他们直接降低一万,能少交一部分税。而我当时没有给他们车,所以他们并没有少交税。
现在置换款下来了,4S店的意思是没少缴税,损失了,要我赔偿。
我现在想问,旧车置换这个钱是给消费者的还是给4S店的。如果给消费者,那这部分钱跟新车购车款就没有关系,他们原来的做法,降低购车款少缴税,只是一种合理避税手段。现在的钱就应该全部给我。
如果钱是补给4S店的,那他们就是对的,确实多交税了。
有没有懂得大神可以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