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是大麦町犬就是俗称的斑点,是11年前朋友买的,可他家里不让养,三个月后就一直跟着我。看过《101忠犬》吧?就是他了,养这种狗要求人要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和足够的空间提供给他,他被派出所抓走两次,被邻居举报3次。后来实在没办法城里不让养呀。我朋友给他送到郊区一个朋友的大仓库,那儿倒是跑的开。。。送走没几天他玩儿吃过耗子药的老鼠,壮烈牺牲了。
这种犬有超强的精力、超强的智商。跟人十分亲近,人见人爱。就是体型超标。。。
没办法,他死后,狗友都说我跟没孩儿的娘似的,天天到往常我们约好的遛狗的点儿,手摇小扇儿,跟在她们屁股后边儿遛。。。老于见我可怜,她家“走走”有了孩子就送给我一只,就是后来俺的“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