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泗县魏岗闸南1000米处,当一辆车牌号为皖L36XXX号中型专用校车出现在执勤民警的视线范围内,民警照例上前检查,透过车窗玻璃,发现车厢内黑压压一片,该车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
当民警打开车门时,震惊地发现该车内人挤人,并且车内空气十分浑浊。经清点人数,该车核定载人19人,竟然装载了60人,超员达216%。民警立即控制驾驶员,并安全转运超员学生。
经查:驾驶人祁XX,男,42岁,安徽泗县人,持B2驾驶证,根本无驾驶校车资质。民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违法驾驶人祁XX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等待祁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蜀黍警示:
莫拿孩子们的生命开玩笑!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并以构成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刑罚上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此,蜀黍提醒各教育机构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一定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学习,严格规范校车管理和驾驶行为,以免酿成大错,悔之已晚。
(泗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当民警打开车门时,震惊地发现该车内人挤人,并且车内空气十分浑浊。经清点人数,该车核定载人19人,竟然装载了60人,超员达216%。民警立即控制驾驶员,并安全转运超员学生。
经查:驾驶人祁XX,男,42岁,安徽泗县人,持B2驾驶证,根本无驾驶校车资质。民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违法驾驶人祁XX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等待祁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蜀黍警示:
莫拿孩子们的生命开玩笑!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并以构成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刑罚上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此,蜀黍提醒各教育机构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一定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学习,严格规范校车管理和驾驶行为,以免酿成大错,悔之已晚。
(泗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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