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1日千禧年的夜晚,我和老公挤在人群里和广场上的人一起倒数着,当2000年的第一声钟响的时候,老公摸出一只足一克拉的钻戒,那个光芒直到现在还记得。25岁的女孩第一次看见这么贵重的东西,把20万戴在手上的那种感觉,钻石的火光几乎烧掉我的整个手背。那个时刻我激动地忘乎所以,老公说的求婚的话也没怎么听进去,只是看着钻戒一个劲地点头。就这样我同意了求婚。
我结婚就是一时头脑发热,我相信老公是早有预谋的。但是被心爱的男人求婚的确是件幸福甜蜜的事,当我们老的时候还可以慢慢回味这些美好的回忆。
直到现在2009年都过去大半了,我仍然没有后悔结婚。结婚代表这个男人向你承诺他只属于你一个人,你向心爱的这个男人承诺你只属于他一个人。这个承诺受法律约束,为的是让对方展现自己的决心。
幸好我老公也是丁克,因为他家有9个兄弟姐妹,从小他帮忙带大弟弟妹妹这辈子都烦了生小孩了。
我愿意永远停留在热恋阶段,我相信楼主即使不结婚也可以永远热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