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34个省级行政区,每个省级行政区管辖的地级行政区大概是十几个,每个地级行政区管辖的县级行政区大概是几个;统计一下,全国一共有2393个“县域”。
为使每一级行政区管辖的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差不多相同,(前提是县级及以下不做调整)可计算如下:
如果实行省-县两级制,全国大约需要划分为49个省,每个省管辖49个县/市;
如果实行省-地-县三级制,全国大约需要划分为13个省,每个省管辖13个市,每个市管辖13个县。
为使每一级行政区管辖的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差不多相同,(前提是县级及以下不做调整)可计算如下:
如果实行省-县两级制,全国大约需要划分为49个省,每个省管辖49个县/市;
如果实行省-地-县三级制,全国大约需要划分为13个省,每个省管辖13个市,每个市管辖13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