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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色•流年‖『文文(同人)』盲(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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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 就给我貌美如花的阿雪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9-29 00:50回复
    第一章
    八月十五,晴,宜远行、宜嫁娶。
    熊猫儿赶着马车向洛阳城的方向前去,车里坐着的是朱七七。她嫁给熊猫儿已经有五年了,两个人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今年两岁了,现在正在他们江南的家中等着父母回去。
    不得不说,时间确实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时间可以轻易地改变一个人:她早已不是当年天真任性、为了自己的喜欢就不顾一切的小女孩了,她已嫁为人妇,变得等成熟、更懂事了,也明白了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十年前,“快活王”柴玉关和“云梦仙子”王云梦同归于尽,武林的一场风雨也随着二人的死去而烟消云散。那一日后,武林就又归于平静,曾经雄霸一方的枭雄,也最终湮没在了时间的长河里,不过短短十年,除了当年的故人,也再也没多少人记得了。也是从十年前,朱七七再也没有见过王怜花,而后过了两年,沈浪也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们此行是为了赴一个邀约,邀请人正是金无望。熊猫儿和朱七七都不知道远在大漠的金无望为何要约他们到洛阳相聚——洛阳是一座令他们伤心的城市,这里埋着太多他们十年前的回忆,无论爱恨。
    马车还是进了洛阳城。熊、朱二人走进了来福客栈,金无望与他们约定未时与他们在此见面。两人先点了几道菜,两素两荤,他们赶了太久的路,自然会点些好的犒劳一下自己。
    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吃饭,朱七七却突然说到:“我突然间有点想念王怜花那个小恶魔了。”她知道,熊猫儿也一定在想他,他们两个经常斗嘴,但其实交情还不错。
    “确实。”熊猫儿笑了起来,“我也有点想那个小混蛋了。”他脸上的笑容很明朗,这一刻朱七七又看到他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们又回想起起十年前的那段经历,尽管掺杂了太多的血与泪、仇与恨,却让人不愿忘记。那是属于他们的时代,属于他们的江湖,那段过往永远都烙印着沈浪、王怜花、熊猫儿、朱七七的名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9-29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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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30 03: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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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十年很短,但对江湖人来说,十年却改变了一个时代!十年前,江湖是沈浪的江湖;而现在,江湖即将成为李寻欢的江湖。
      李寻欢正在喝酒,此时的他还不像多年后那般嗜酒如命,却也已经是个爱喝酒的酒鬼了。更何况他现在坐在昔日的云梦山庄里,喝着王怜花珍藏了数年的好酒。
      “小李探花可知,在下请你来所为何事。”王怜花微微一笑,倒叫满园鲜花失了颜色。十年了,王怜花却依然还是少年模样。
      “王公子怎知我一定会帮你的忙?”李寻欢也笑了,他的笑潇洒却又慵懒,像三月的春风一样让人很舒服。
      “你若不肯帮我这个忙,你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喝酒了。”王怜花将李寻欢面前的酒碗斟满,说,“待《怜花宝鉴》完成之日,请小李探花为了江湖安定,务必有能力来保护它。”
      “王公子还未满三十岁,却为何在最辉煌的时候起了这归隐之心?”李寻欢看着面前的酒,却没有一点儿要继续喝下去的意思。
      “你若是有一天遇到一个人,像沈浪之于我那样的人,你就会明白了。这江湖既然已经不是沈浪的了,我又何必贪恋呢?”
      李寻欢就这么看着王怜花,王怜花虽还是那副谪仙之资,可他却感觉王怜花身上的生气淡了。他突然拿起面前的酒,猛灌了下去,他不愿明白,永远都不愿!
      李寻欢起身向王怜花作揖,并自怀中取出一把飞刀,放到王怜花面前,道:“我李寻欢以小李飞刀起誓,定不辜负前辈厚望。”
      “前辈?呵,我不过是个坏事做尽的魔头,要不是沈浪……”王怜花没再说下去,他挥挥手示意李寻欢赶快离开,却又在李寻欢快走出门时对他喊道,“去洛阳城里逛逛吧!这样的机会,怕是以后不会再有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9-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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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王怎么竟是坑?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12-18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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