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一个极端的案例:30周岁男性,投保50万保额,20年缴费,选择79周岁领取祝寿金,每年保费:12950元;总计保费:25.9万元。
假设投保后的第100天,因意外【轻度面部烧伤】,属于轻症,获赔10万(20%保额)。同时保费豁免,后期19年的保费都不用交(总共246050元),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轻症次数还剩下4次。
后来又不幸陆陆续续得了其他四种轻症,比如:【原位癌、轻微脑中风、做了心脏支架、单耳失聪】等。4次,总共又获赔40万;轻症责任结束,还剩下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以及祝寿金责任。
活到了79周岁,获得祝寿金25.9万元。同时,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的责任依然还在!
然后80周岁不幸身故,获赔身故保险金50万,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咱们来计算一下,一共支出12950元,获赔了:10万+40万+25.9万+50万=125.9万元。【12950元→ 1259000元】这是翻了多少倍?这就是保险的保障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