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后来一段俊秀常常想,自己怎么就不顾一切的喜欢上朴有天了?慢慢才发觉原因,然后决定跟着自己的意志走下去。
朴有天身上有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想去接近他的力量,那时候俊秀才明白,有天那些的疯狂粉丝是为了什么而着迷。没有原因的吸引,或许是他身上那种淡淡的冷冷的王子气质,或许是他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小温柔,或许,是他开心时候可爱的笑容,又或许,是他偶尔的浪漫和多情。
俊秀通常会在放假的时候找有天去打篮球踢足球,也会在无聊的时候抓着有天去图书馆,还会偶尔拖着死活不愿意动的有天去逛街,然后一起在食堂吃饭。偶尔会发呆看着有天,然后被发现后又马上红着脸手忙脚乱的掩饰,被有天嘲笑是个小桃子。
俊秀把所有能给有天的好都给了有天,他想尽力对有天好,没有原因。不管有天愿不愿意,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虽然俊秀知道,这话听起来幼稚又自私。
相处久了就发现,有天常常都是一个人,他不喜欢吵闹的环境,也不喜欢与人成群结队,相反,他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静静的思考着自己的问题,更多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反复听着一首歌,《The end》,有天说不知道这是谁唱的,只知道是一个黑人女歌手,声音低沉优雅,就好像是夜里开放在平静水面上寂寞洁白的莲花。
然后他说,这是在中最喜欢的歌。
在中,金在中。
俊秀那个时候才第一次听说,有天喜欢的人叫金在中。而他会对自己的感情那么敏感是因为,金在中和自己一样,是个男孩子。
之后关于在中,有天在没多说,俊秀只知道,他从小就认识了在中,并且爱着在中。而在中也是。在中不在这里上学,而是在他和有天一起长大的地方生活,所以才一直没有见过他们在一起。每次俊秀在晚上偷偷跑上天台去找有天的时候,都会看见有天躺在天台上,风吹的头发柔柔的,零散的垂落在眼前,笑的灿烂,满脸褶子。而每次那个时候,俊秀都会无比羡慕电话那头的人,可以得到有天满满的爱。然后又默默的靠在楼梯口难过,为什么不是我先遇见朴有天?
有天身上有个纹身,很漂亮的纹身纹在腰上,是俊秀无意间看见的。有天告诉俊秀,自己很爱很爱在中,他说话的时候,幸福刻满了他的眉,他的眼。俊秀看见那个古代体文字的‘mate’,妖娆霸气的张扬着。那另一个呢?俊秀问。在中的啊,在中的是‘soul’,合起来是‘soulmate’,有天笑笑,傻桃子,知道是什么意思吗?他是我的灵魂,我将会永远陪伴他。
有天说的那样投入,让俊秀的所有难过和卑微都无从逃窜。
俊秀回宿舍翻了很全的英中字典,‘soul mate’:性情相投的人;情人。
情人。朴有天那么爱金在中,把他们的爱情都纹在了身体上。有些不甘心,俊秀忽然很想证明给有天看,我也很想要把你,纪念在我的身体上。哪怕你不爱我,我也想要你知道,你同样是我值得纪念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