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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纪哺乳动物化石很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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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纪哺乳动物化石很少,与人类相关的更是踪迹难覓,是大家真的采集不到?还是不敢拿出来晒晒,化石采集不是违法的事情,没有什么好怕的。另外,希望一些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大神,能给化石爱好者们普及一下国家有关化石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关于化石埋藏和野外采集的知识。我在这里先谢谢有相关专业大神们,谢谢。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9-07 08:18回复
    首先哺乳动物化石一点都不少,尤其是更新世的
    来龙骨来说,能作为一款中药大量使用,你就想能少的了吗
    然后与人类相关的也不少,美帝的乳齿象一类的骨骼发现了很多刺穿伤,还有不少用更新世动物磨制的骨器
    关于恐龙,你就是在美国也不会让你随便挖的,不信你可以查查
    禁止发布抨击我朝政策的帖子,这是化石吧,请不要发引战的言论,谢谢(写给某些人)


    IP属地:辽宁3楼2016-09-0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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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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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在置顶帖里面有~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6-09-0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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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近纪,第四纪的哺乳动物化石不要太多啊。。一点没觉得少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9-0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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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美国政府对化石采集、挖掘相关政策的旧闻:
          在美國時間 2009年3月30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了一項聯邦公共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H.R. 146, the "Omnibus Public Land Management Act of 2009.",開始限制美國境內違法採集與挖掘任何種類的化石(包含動物和植物,此依法令中任何美國聯邦土地在沒有許可證的狀況下將全面禁止採集與挖掘化石。並只允許專業的大學和博物館進行採集。 根據此法律之 6304 章程,提出的一個例外,允許個人在聯邦土地上以休閒型態進行化石採集,但必須在合理數量之內,並且將採集到之動物和植物古生物資源用於非商業用途,其餘狀況皆須遵循 6306 章程之管制,由於我不是學法律的,非專業地嘗試將相關條文翻譯如下,原始條文可參閱
          https://washingtonwatch.com/bills/show/111_HR_146.html
          (一) 禁止行為
          在美國聯邦土地上企圖挖掘,採集,損壞,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古生物資源。
          若取得之古生物資源已違反聯邦公共土地管理法任何規定與法律,而將其交流,運輸,出口,接收或提供。
          若取得之古生物資源已違反聯邦公共土地管理法任何規定與法律,而將其出售或進行購買行為。
          (二)假造標識罪,任何人不得作出任何虛假記錄,標籤,或任何虛假鑑定,來隱瞞任何未經授權,出自聯邦土地之古生物資源。
          (三)罰則,任何人明知違反法律,仍採購,採集,或僱用他人違反前述法條,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或監禁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兩者兼而有之。
          此外,而依據6308法條談到了沒收規定。所有古生物資源若違反6306或6307法規,所擁有的任何人,與其相關車輛和設備等參與違規行為之設備,應受以民事沒收,一經定罪則進行刑事沒收。
          看來,大多數在美國西部地區,與部分中西部地區 (猶他州,俄亥俄州,內華達州,加州) 知名三葉蟲出土地點,是屬於美國的聯邦土地。未來化石開採與出口會受到大幅限制,Elrathia kingi 金氏艾雷斯三葉蟲以後可能不再是廉價的化石標本了,而美國東部和部分美國中西部地區 (紐約州,奧克拉荷馬州) 大多數三葉蟲出土礦區是私人礦區,則不受此法限制,但由於出口時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預料銷售成本會增加,除了三葉蟲外,可以預見美國幾項重要的化石商品,例如印第安那州的海百合,東南沿岸的巨齒鯊(Megalodon) 牙齒,都會受到此法影響。此法對化石蒐藏者而言是個壞消息,由於法規剛剛簽署完畢,很多美國賣家尚不清楚,因此近日在 eBay 買賣美國化石時,要小心商品被美國海關沒收的風險,如果是違法物品即使是使用 PayPal 付款也是不會理賠的。


          6楼2016-09-0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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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由原《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完善并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1/t20130111_1174600.htm


            7楼2016-09-0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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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建议把这个帖子删了。你们看呢?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09-0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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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只要不是稀缺的重要的保密的,国家还是因该鼓励民众这种对生命起源探索,一起交流研究的意愿,只要不贩卖出境,因该涉及不到严重的违法犯罪吧。个人的买卖交流与收藏能更好的传承与保护化石,(八九十年代,有些人地里挖出了古陶瓷因为不让私人买卖,一镐全砸了,存多珍贵文物被这样毁了,真是对不起老祖宗啊,现在谁还砸啊)一址上钱,谁都重视了,只要不在国家重点保护禁挖区域偷盗,比如我去山里玩捡到国家一二三级类化石,我就是不上交,留下当传家宝,我只拿出来晒一下,国家就地非追究我吗?对,化石是国家的,但是我一没偷二没抢,又没贩卖出境,我只做个人珍藏,我犯的是哪门子法啊。就连我人都是国家的,化石放我家私藏我只是替国家保管而已,但是我捐出后,这件化石有关部门不会像我一样象珍爱善待自己心爱的孩子一样去珍视这块化石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9-1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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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1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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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拿出什么什么文字条文来,那些所谓硬框框死条文是那些所谓的权威研究专家们为了独一无二啦,首次发现啦,这个课题我比较权威了,为了吃国家津贴,名人地位啦,等等,为了保住这些才拟定出这些条条框框的,因为这些所谓的专家怕别人超越盖过,后怕后来者颠覆推翻他们研究的领域课题,真正的研究专家永远在民间,我看这吧里的前辈们说的,知识面毫不逊色那些所谓的研究专家。哎,可是我们不是权威机构里的专家,说什么都不管用,要跟他们论对错,就是貌视国家的法律,简直是作死,所以啊,我们还瞎研究交流个屁啊,还是把宝贝藏在家里,对着吹瓶啤酒,添叠小菜自娱自乐算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9-1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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