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桦南县教体局不作为
一、桦南县教体局民办股李玉琴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
1、无证的照样开幼儿园
2016年5月16日,我来到桦南县教无证的照样开办幼体局蒋局长的办公室提出,教育小区东厢楼“超级宝贝国际幼儿园”开设近三年了,无证,怎么可以正常接收学生?现在在我幼儿园隔壁装修幼儿园。
王峰副局长证实说:《新世纪幼儿园》在2001年注册,2012年年末动迁,2013年上半年教体局给此幼儿园报停,此幼儿园园长在2013年下半年在桦南县教育高层楼下开办了《超级宝贝国际幼儿园》,一直没有整改到位,至今无证。
2、对幼儿园审批具有随意性
在2013年下半年至2016年5月17日之前,教育高层楼下的高层幼儿园一直挂着《超级宝贝国际幼儿园》的牌子(有她家幼儿园做广告的报纸为证)。
在我提出后此园长拿出了《新世纪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且有效期是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与牌匾不符。
在2016年5月20日,此幼儿园换上了《新世纪幼儿园》的牌匾(有图片)。
3、.民办股李玉琴股长有好几次商量我,将我的幼儿园卖给《新世纪幼儿园》顾园长,是想故意隐瞒她乱作为的行为。
4、《新世纪幼儿园》在选址上出现了无序的竞争,民办股李玉琴股长没有处事原则
县教体局 2016年7月24日桦南县教体局民办股新上任的李玉琴股长,与《新世纪幼儿园》作沟通,让她改为早教班,她虽然口头答应民办股做早教,只招收0至3岁幼儿,但在8月7日却把《新世纪幼儿园》的牌子挂上了,8月8日就开始招生了,当我问李股长这是怎么回事?桦南县教体局民办股李股长说她不知道此事,说再与她家作沟通。
8月10日下午,李股长告诉我她们沟通的结果是:她同意做早教,但得在9月份后去考察,现在只能做幼儿园。我问李股长,这样开办幼儿园合理吗?李股长说不合理!但明知不合理为什么不按原则下处理意见呢?
此幼儿园园长无学历,无教师资格证,无园长资格证,不具备办幼儿园的资格。2016年8月19日,民办股安排此园长和合伙人到哈尔滨参加幼儿园园长管理培训学习。而不是早教培训,是故意对《新世纪幼儿园》的补缺行为。
在开办幼儿园方面:此幼儿园刚装修完,环保不达标,必有严重的甲醛存在,消防也不合格,在县教体局验收之前,挂起牌子幼儿园就招收学生了。
民办股李股长沟通不好此事,就对我说,别人谁来此处开幼儿园都不合理,唯有《新世纪幼儿园》可以,她是园址回迁,我是先入为主。
我在买此房时问过她是否还回这里办幼儿园,她说她不想办幼儿园了。去年我装修幼儿园以及今年幼儿园开园,民办股李股长知道此事,表示支持,《新世纪幼儿园》顾园长也知道此事,但谁也没说过她要原址回迁的事。
现如今她以原址回迁的名义在我隔壁装修,开幼儿园,这是不合理的。且她家的房子是以幼儿园的名义给的回迁楼,而不是开发商还她个幼儿园。
现在她免费招收我园的幼儿;且我园幼儿只要在门口活动,她幼儿园就向城管打举报电话,说我幼儿园占道了——出现了恶性的竞争。
以上这些事实,李股长不但不出面解决此事,而且还纵容此事,这是有意对《新世纪幼儿园》的倾向。
4、民办股李股长故意将我的《民办学校许可证》和地址变更材料藏起来,刁难我说她没收到这些,是有意要给《新世纪幼儿园》地址先变更。
在2016年3月,王峰副局长和安全办张主任到我《花园幼儿园》检查工作时我提出地址变更,王局说等换新证时就直接改了就行。
为了变更地址和法人,我从2016年3月到现在,我去N次民办股,让我准备这个,明天准备那个,今天这样行,明天又不行了,直到2016年7月11日,民办股给我下发了《花园幼儿园地址变更答复意见》(有材料),我按照上面内容备齐材料,在7月25日,连同我的《民办学校许可证》一起交到民办股,当时李玉琴股长和袁勋都在,李股长答应我等袁勋休完公务员假就马上给我办,在8月24日,我将法人变更材料也送到民办股,股长说她已请示王局,说我已备案,等换证时地址和法人一起变更就可以了,当我提出拿回许可证证时,李股长说找不到了,告诉我说她们没收到。为了维护《新世纪幼儿园》就故意将我的办园许可证和地址变更材料藏起来,不承认还说我没交。在8月29日,我去民办股要求把李股长扣押的我的许可证取回时,她当时就给我补办了一个《民办学校许可证》,这时《新世纪幼儿园》顾丽君将她的许可证交给了袁勋。李股长同意给她的地址变更,这是不合理的。
二、两家幼儿园挨着开,只是一墙之隔,这样布局合理吗?
“此幼儿园在我花园幼儿园隔壁装修房子开办幼儿园,合理吗?”为此,我已请教佳木斯市教育局主管业务科室付丼仁主任(付主任的联系电话:138366677700),付主任明确地对我说:开办幼儿园选址应布局合理,避免出现无序的竞争,避免相互干扰,以先入为主的原则,必须遵守,按照相关的工作原则,首先要知道程序,找谁,县教育局应到现场实地核实,县教育局就会做出合理的意见。
可见,桦南县幼教管理一片混乱,谁想开幼儿园,随便挂牌就开幼儿园。不需要各主管部门验收就可以招收学生,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同时,这样两家幼儿园挨着,只是一墙之隔,造成不合理竞争,是县教体局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
我从2016年5月16日此幼儿园装修开始,找到现在,教体局主管领导不予已解决。这样开幼儿园不合理,应该立即取缔。
三、教体局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请求政府做如下处理:
1、给予教体局主管负责人罢免处分。
2、对《新世纪幼儿园》搬迁至我隔壁,应该取缔。
以上陈诉都是事实,请领导给予公平、公正,我将不胜感激!
陈 诉 人:张慧
2016年 9月 3 日
一、桦南县教体局民办股李玉琴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
1、无证的照样开幼儿园
2016年5月16日,我来到桦南县教无证的照样开办幼体局蒋局长的办公室提出,教育小区东厢楼“超级宝贝国际幼儿园”开设近三年了,无证,怎么可以正常接收学生?现在在我幼儿园隔壁装修幼儿园。
王峰副局长证实说:《新世纪幼儿园》在2001年注册,2012年年末动迁,2013年上半年教体局给此幼儿园报停,此幼儿园园长在2013年下半年在桦南县教育高层楼下开办了《超级宝贝国际幼儿园》,一直没有整改到位,至今无证。
2、对幼儿园审批具有随意性
在2013年下半年至2016年5月17日之前,教育高层楼下的高层幼儿园一直挂着《超级宝贝国际幼儿园》的牌子(有她家幼儿园做广告的报纸为证)。
在我提出后此园长拿出了《新世纪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且有效期是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与牌匾不符。
在2016年5月20日,此幼儿园换上了《新世纪幼儿园》的牌匾(有图片)。
3、.民办股李玉琴股长有好几次商量我,将我的幼儿园卖给《新世纪幼儿园》顾园长,是想故意隐瞒她乱作为的行为。
4、《新世纪幼儿园》在选址上出现了无序的竞争,民办股李玉琴股长没有处事原则
县教体局 2016年7月24日桦南县教体局民办股新上任的李玉琴股长,与《新世纪幼儿园》作沟通,让她改为早教班,她虽然口头答应民办股做早教,只招收0至3岁幼儿,但在8月7日却把《新世纪幼儿园》的牌子挂上了,8月8日就开始招生了,当我问李股长这是怎么回事?桦南县教体局民办股李股长说她不知道此事,说再与她家作沟通。
8月10日下午,李股长告诉我她们沟通的结果是:她同意做早教,但得在9月份后去考察,现在只能做幼儿园。我问李股长,这样开办幼儿园合理吗?李股长说不合理!但明知不合理为什么不按原则下处理意见呢?
此幼儿园园长无学历,无教师资格证,无园长资格证,不具备办幼儿园的资格。2016年8月19日,民办股安排此园长和合伙人到哈尔滨参加幼儿园园长管理培训学习。而不是早教培训,是故意对《新世纪幼儿园》的补缺行为。
在开办幼儿园方面:此幼儿园刚装修完,环保不达标,必有严重的甲醛存在,消防也不合格,在县教体局验收之前,挂起牌子幼儿园就招收学生了。
民办股李股长沟通不好此事,就对我说,别人谁来此处开幼儿园都不合理,唯有《新世纪幼儿园》可以,她是园址回迁,我是先入为主。
我在买此房时问过她是否还回这里办幼儿园,她说她不想办幼儿园了。去年我装修幼儿园以及今年幼儿园开园,民办股李股长知道此事,表示支持,《新世纪幼儿园》顾园长也知道此事,但谁也没说过她要原址回迁的事。
现如今她以原址回迁的名义在我隔壁装修,开幼儿园,这是不合理的。且她家的房子是以幼儿园的名义给的回迁楼,而不是开发商还她个幼儿园。
现在她免费招收我园的幼儿;且我园幼儿只要在门口活动,她幼儿园就向城管打举报电话,说我幼儿园占道了——出现了恶性的竞争。
以上这些事实,李股长不但不出面解决此事,而且还纵容此事,这是有意对《新世纪幼儿园》的倾向。
4、民办股李股长故意将我的《民办学校许可证》和地址变更材料藏起来,刁难我说她没收到这些,是有意要给《新世纪幼儿园》地址先变更。
在2016年3月,王峰副局长和安全办张主任到我《花园幼儿园》检查工作时我提出地址变更,王局说等换新证时就直接改了就行。
为了变更地址和法人,我从2016年3月到现在,我去N次民办股,让我准备这个,明天准备那个,今天这样行,明天又不行了,直到2016年7月11日,民办股给我下发了《花园幼儿园地址变更答复意见》(有材料),我按照上面内容备齐材料,在7月25日,连同我的《民办学校许可证》一起交到民办股,当时李玉琴股长和袁勋都在,李股长答应我等袁勋休完公务员假就马上给我办,在8月24日,我将法人变更材料也送到民办股,股长说她已请示王局,说我已备案,等换证时地址和法人一起变更就可以了,当我提出拿回许可证证时,李股长说找不到了,告诉我说她们没收到。为了维护《新世纪幼儿园》就故意将我的办园许可证和地址变更材料藏起来,不承认还说我没交。在8月29日,我去民办股要求把李股长扣押的我的许可证取回时,她当时就给我补办了一个《民办学校许可证》,这时《新世纪幼儿园》顾丽君将她的许可证交给了袁勋。李股长同意给她的地址变更,这是不合理的。
二、两家幼儿园挨着开,只是一墙之隔,这样布局合理吗?
“此幼儿园在我花园幼儿园隔壁装修房子开办幼儿园,合理吗?”为此,我已请教佳木斯市教育局主管业务科室付丼仁主任(付主任的联系电话:138366677700),付主任明确地对我说:开办幼儿园选址应布局合理,避免出现无序的竞争,避免相互干扰,以先入为主的原则,必须遵守,按照相关的工作原则,首先要知道程序,找谁,县教育局应到现场实地核实,县教育局就会做出合理的意见。
可见,桦南县幼教管理一片混乱,谁想开幼儿园,随便挂牌就开幼儿园。不需要各主管部门验收就可以招收学生,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同时,这样两家幼儿园挨着,只是一墙之隔,造成不合理竞争,是县教体局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
我从2016年5月16日此幼儿园装修开始,找到现在,教体局主管领导不予已解决。这样开幼儿园不合理,应该立即取缔。
三、教体局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请求政府做如下处理:
1、给予教体局主管负责人罢免处分。
2、对《新世纪幼儿园》搬迁至我隔壁,应该取缔。
以上陈诉都是事实,请领导给予公平、公正,我将不胜感激!
陈 诉 人:张慧
2016年 9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