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
拜占庭皇帝作为一个公共职务,其选任方式与我们更加熟悉的继承君主制不同,是在继承古代选举传统上的程序化,选任过程中存在相当强的继承因素,并且继承因素随时代不同强弱不同。这种选任制度在基督教世界相当盛行,西欧普遍流行的选举君主制(腓力二世之前的法国、诺曼征服之前的英国、被拿破仑解散之前的德国等均属于选举君主制)也与之有相似之处。
西欧贵族继承上的公私合一对君主的选举起到了一定的稳定作用,而在法国和英国,继承原则最终战胜了选举制,选举君主制转变为继承君主制。而在没有法定贵族阶级的拜占庭,君士坦丁大帝和狄奥多西大帝建立起新的政治秩序之后,军队被排除在政治之外,皇帝选举这一政治上最重要的活动便被局限在官僚系统内部(元老院),而首都市民作为二审机构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官僚系统,最后透过军队象征性的支持(在狄奥多西二世去世之后、福卡斯登基之前,军队就没说过“不”字,当然他们说了也没人听),和教会的加冕表示上帝的支持,来维系选举秩序(并且相当成功)。但是军区制改革之后,军政合一使得掌握军队的地方官僚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参与到皇位的选举中,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经常动用军队进行军事威吓,也就破坏了之前选举制度的稳定性。因此为了稳定,君士坦斯二世之后的皇帝们都尽可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指定继承人,并尽可能完成所有的选举程序,只将象征性的上帝认可留在自己死后再做,而这在表面上也呈现出继承原则的胜利。但是如果我们对比一下腓力二世,就不能说这是继承原则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