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吧 关注:198,124贴子:3,647,299

回复:司机或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到底是谁玩手机呢?一会说的骑电动车的,一会又说是司机?舆论真是多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6-08-12 17:03
收起回复
    视频有说服力,希望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6-08-12 17:06
    回复
      2025-12-29 18:43: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司机应该判个无期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6-08-12 19:43
      收起回复
        开车者不应路人不守交规你就辗死他,尊重生命,那怕一条狗。


        23楼2016-08-12 20:12
        收起回复
          没看视频,咱不评论什么,看到了那个监控视频,我真TM无语了,那么大个人,眼瞎了,看不见,真TM盲区呀,我不这么认为,关键还是什么东西影响了他的视线。


          24楼2016-08-12 20:15
          回复
            司机真够眼瞎,把人一家害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6-08-12 20:58
            回复
              司机应该枪毙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6-08-12 23:29
              回复
                看视频是大车司机的错,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6-08-13 06:15
                回复
                  2025-12-29 18:37: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看那监控视频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太淡薄了。有滑旱冰的。有骑电动车逆行的。开车的骑车的都不瞎。只是都抱有侥幸心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6-08-13 11:00
                  回复
                    好久没有看见楼主了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6-08-13 12:18
                    回复
                      年年防灾,夜夜防贼,现在都变成时时防意外了,


                      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30楼2016-08-13 13:02
                      回复
                        是谁批准的,让这种车进入城区?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2楼2016-08-13 16:09
                        回复
                          手机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的同时,随之带来的弊端也尤为明显,立法管理手机使用刻不容缓。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6-08-13 20:42
                          回复
                            遵守规则是我们每个人的必修课,一件件惨案告诉我们必须去遵守,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大众!


                            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16-08-13 20:56
                            回复
                              2025-12-29 18:31: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还是私了的可能性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16-08-13 22: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