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巴赫猜想吧 关注:6,506贴子:748,186
  • 20回复贴,共1

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 作者:殷复席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目录
自序
一、 入门 1页
二、 预设命题的运用 2页
三、 猜想成立与否的条件分析 4页
四、 自然数的对衬性 8页
五、 初证 9页
六、 Z偶数定理 13页
七、 约偶数定理及猜想的最后证明 16页
八、 哥德巴赫猜想的另一种证明 18页
结束语 23页
附件:致中国科技部的第二封信 24页
自序
像我这样一个上街买菜都算不清找回多少钱的人,竟声称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已实属荒诞,如果再请求名人、学者为我的这个小集子写序,岂不是非分之想。想罢,也只有自己给自己作序了。
哥德巴赫猜想问世已200余年,国内外不乏数学家涉足此领域,为之冥思苦想,奋斗求索,但时至今日还无一人最终破解了它。我之深陷这个数学泥潭中纯属偶然。正像后记中所说,只因辅导外孙女学习小学四年级数学,初为启发孩子学好数学的兴趣,反而令作者本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中国古代哲学先师老聃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世间再复杂的事物,比如语言,最终都是由老百姓日常的吃穿住行这些最简单的语言逐步积累而成。数学也是这样,可以说数学上的所有问题,都离不开老子所说的一二三这三个数。再复杂的数学公式,也是由简单的数学公式推导出来的。哥氏猜想虽然成为世界难题,困扰人类200余年,既然人们用海量的数字印证了它的正确性,那么我们就一定能从最原始的自然数的排列规律中找到它成立的原因。正是基于这种理念,作者构筑了数的对衬性、z偶数、约偶数这些理论框架。只在100以内的数字中一步一步地触摸该问题的真谛。我的证明虽然还不能被社会认可,难登大雅之堂,但作者自信,我的证明是可信的,而且根据多年,作者对这一问题的反复思考,认为其它的证明方法多半是徒劳的。这里不是作者的“狂妄”,而是多年对这一问题深思熟虑的结果。
作者诚挚地欢迎专家学者对我的证明批评指正,并渴望有更多的中国人在基础科学领域对世界作出更多的贡献。中国人应该做到,而且一定能够做到。
2015.2.9夜
一.入门
作者在新晨报第857期发表了《数字的奥秘》一文。这篇只有1600字的短小论文,实质上就是哥德巴赫猜想证明的谜底。本文将揭示作者是如何找到这个证明方法的,并进一步全面地、详尽地阐述这一证明方法的全过程。
每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这就是哥德巴赫猜想的全部内容。这也就是我们要证明的题目。
任意两个奇数的和一定是偶数。任意一个偶数减去一个奇数,差一定也是奇数。也就是说,任意一个偶数都是两个奇数之和。如果猜想成立的话,任意两个奇数在保持它们的和不变的情况下,都可以变为两个质数的和,因猜想的前提是大于2的偶数,所以1+1除外。1+1除外,就是两个奇数中有一个必须大于1。也就是说,任意两个,其中一个大于1的奇数,在保持它们的和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猜想成立的话,都可以变为两个质数的和。
在自然数所有大于2的偶数中,偶数4是个特例,它的质和数是唯一的偶数质数2。因猜想的前提是“两个”素数之和,其它偶数均与质数2无缘。1+3=4,1和3虽然在保持它们的和4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变为两个质数的和4=2+2。但4与其它偶数不同,其它偶数质和数不可能是偶数质数2,其中奇数的变化是按±2变化,而4是按±1变化。如1+5=65-2=3 1+2=3 6=3+3 ,但1+3=4 3-1=2 1+1=2 4=2+2。我们先把特殊的4挂在一边,那么这两个奇数,有一个必须大于3。
为了证明哥氏猜想,我们提出一个预设命题:任意两个其中一个大于3的奇数,在保持它们的和不变的情况下,都可以变为两个质数的和。这个命题避开了偶数4。
根据这个命题,任意两个其中一个数大于3的奇数,从一个数上减去“2”或若干个“2”加到另一个数上,在保持和不变的情况下,总可以把这两个奇数都变成质数。最少有一种可能:不仿试一下。如27与15这两个奇数。
27-4=23 4+15=19
27-8=19 8+15=23
27-14=13 14+15=29
27-16=11 16+15=31
27-22=5 22+15=37
15-2=13 2+27=29
15-4=11 4+27=31
15-10=5 10+27=37
有8种可能,按排列是8种,实际上是4种。但至少有一种可能。
不仿多试几个,任意两个奇数(一个数大于3)都是这种情况。
不难看出这个命题是从猜想反推出来的,任意两个奇数(一个数大于3)的和一定是偶数,如果猜想是成立的,这两个奇数总可以在保持和不变的情况下变成两个质数的和。也就是说每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先变成两个奇数的和,再变成两个质数的和。预设命题与猜想的关系是这样的:如果猜想是成立的,这个命题一定是正确的;反之,如果这个命题是正确的,猜想一定是成立的。这个预设命题将引领我们迈进哥氏猜想这个谜宫的大门。这是我们提出这个命题的目的。
这样的话,这个命题避开了偶数4,因为偶数4是个特例,不能像其它偶数一样按±2变化。但偶数4可以这样来证明。任意大于2的偶数都是若干质数2之和。如6=2+2+2,8=2+2+2+2 ,4=2+2是理所当然的。本文以后的证明,都是大于4的偶数。


1楼2016-08-09 12:15回复
    二.预设命题的运用
    任意一个大于4的偶数a,1+(a-1)=a。这就是说,任意一个偶数都是1与这个偶数前面那个奇数的和。如6=1+512=1+11 98=1+97等。既然任意两个其中一个大于3的奇数,在保持它们的和不变的情况下,都可以变为两个质数的和,那么1与a-1这两个奇数,如果预设命题是正确的话,一定在保持和a不变的情况下,也会变成两个质数的和。以偶数98为例,98=1+97,其中的变化列表如下:
    97-8=89 1+8=9
    97-14=83 1+14=15
    97-18=79 1+18=19
    97-24=73 1+24=25
    97-26=71 1+26=27
    97-30=67 1+30=31
    97-36=61 1+36=37
    97-38=59 1+38=39
    97-44=53 1+44=45
    97-50=47 1+50=51
    97-54=43 1+54=55
    97-56=41 1+56=57
    97-60=37 1+60=61
    97-66=31 1+66=67
    97-68=29 1+68=69
    97-74=23 1+74=75
    97-78=19 1+78=79
    97-80=17 1+80=81
    97-84=13 1+84=85
    97-86=11 1+86=87
    97-90=7 1+90=91
    97-92=5 1+92=93
    97-94=3 1+94=95
    从上表可知,左边通过减去若干个2的办法变成了97前面的23个质数,相应的右边1加上这若干2变成了23个奇数。我们很快就发现这23个奇数中有6个质数和左边的质数相加和为98。这六对质数是:
    79+19=98
    67+31=98
    61+37=98
    37+61=98
    31+67=98
    19+79=98
    这六对质数中,实际是3对,因为它们只是交换了质数的位置,而且每两对的位置是相对的。如79+19与19+79是相对的。我们可以看出,本节的变化与上节的变化,变化的方式不同但得出了相同的结果。而且,无论哪个偶数,按这种方式变化,结果都是相同的。
    讨论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预设命题是正确的话,任何偶数都可以先变成1与a-1的形式用这种相减相加的方法,变成两个质数的和。任意大于4的偶数a,a=1+(a-1),如果把a-1变成它前面的质数,总可以把1也变成质数,最少有一种可能。只要有一种可能猜想就是成立的。但这只是印证,不是证明。


    2楼2016-08-09 12:15
    回复
      2026-02-02 02:48:1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四.自然数的对衬性
      在上述的讨论中,我们不但从理论上对猜想成立的条件进行了梳理,而且还得到了一个重要启发。从1开始的任何一个自然数列都存在一种对衬关系。如12 3 4 5 6 7 8 9,1与9对衬,2与8对衬,它们首尾依次相加,它们的和都是10,这就是自然数的对衬性。我们称为对衬性,而不称为对称性,这是因为对衬的两个数,虽然位置对称,但它们的值除中间项有可能相等外,其余是不等的。(对衬点5,可以理解为5与5对衬)
      单考察奇数数列也存在这种对衬关系。如1 3 5 7 9。前面讨论过,除特殊的偶数4以外的所有偶数,它们的质和数中绝不会有偶数,只能是奇数。所以偶数数列与证明猜想无关。我们只讨论奇数数列的对衬关系。
      任何一个偶数(2、4除外)它前面的奇数都可形成一个既定的奇数数列。这个数列一定存在上述的对衬关系。而且很快发现,这个偶数的质和数井然有序的排列在对衬点的两边。(特殊情况,对衬点是质数,如上述数列中的5)
      我们还会发现,任意两个确定的质数一定会形成一个确定的以这两个质数的和(一定是偶数)为标志的一个奇数数列,如3与5形成13 5 7 5与11形成1 3 5 7 9 11 13 15等。
      自然数的对衬规律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要证明的话也很容易。任意一个自然数a,它前面必定有一个1、2、3……a-3、a-2、a-1的自然数列,那么必然地1+(a-1)=a 2+(a-2)=a 3+(a-3)=a……哥德巴赫猜想的全部信息都隐含在数的对衬之中,从下面讨论将看到数的对衬性是解开猜想之谜的关键。


      4楼2016-08-09 12:17
      回复
        六.z偶数定理
        上节的证明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这个证明确实让我们看到猜想成立的合理性,但用数学家的眼光来审视这个问题,仍嫌不足。他们会认为,你这仅是分析,纵然这种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二是,这种证明,严格地说,这仍是印证,不是证明。因为我们无法证明某一次“爆炸”的结果就一定不违背猜想。如第二次“爆炸”到了98,断定98不违背猜想是印证,不是证明。三是,如有一个数学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数是无限的,“就是”有这么一个偶数,好像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促使它全部质数对衬合数,你又作何回答呢?因此我们继续探索一种更可靠、逻辑性更强,让数学家可以接受的证明方法。
        3是自然数中最小的奇数质数,9是自然数中最小的奇数合数。3与9形成的对衬数列是:1、3、5、7、9、11对应偶数12
        这个数列中质数3与合数9对衬。在整个自然数列中,质数3与合数对衬的,其对应偶数从小到大依次是:3+9=123+15=18 3+21=24 3+25=28 3+27=30 3+33=36……这些偶数就是上节讲的z偶数。那么每个3偶数对应的对衬数列就叫做3数列。3偶数、3数列,太重要了。它是叩开猜想大门的金钥匙。
        我们把自然数中所有奇数数列分为两类。一类是3数列;另一类是非3数列。非3数列就是3数列以外的所有奇数数列。
        我们作如下断语:3偶数以外的所有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要证明这个断语是正确的,非常简单。3是最小的奇数质数,每个对衬的奇数数列中都有3,也就是说3是每个偶数的和数。这样以来3偶数以外的所有对衬数列中,3绝对不会再与合数对衬,只能与质数对衬。也就是说3偶数以外的偶数绝对的毫无例外地都符合猜想。用句通俗的话说,咬人的老虎关在笼子里,那么必然地笼子以外的老虎都不咬人。我们已把3偶数关在笼子里了,那么非3偶数理应符合猜想。举例如下:
        偶数4=2+2 (因4特殊,不是奇数数列且在第一节中已作了证明)
        6=3+3 1、3、5 外
        8=3+5 1、3、5、7 外
        10=3+7 1、3、5、7、9 外
        12=3+9 1、3、5、7、9、11 内
        14=3+11 1、3、5、7、9、11、13 外
        16=3+13 1、3、5、7、9、11、13、15 外
        ……
        一句话,笼子外的一切偶数都符合猜想,这个断语是绝对正确的。那么笼子内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就目前情况看,仍然是不确定的,对猜想来说,这仍不是完整的证明。我们要想办法证明笼子内,也就是所有3偶数也都符合猜想。如果这得到了证明,那么猜想就得到了完整的绝对的证明。但请读者千万不要小看这个断语。这个断语已为我们全面证明猜想展现了一线曙光。
        3偶数以外的一切偶数(大于2)都符合猜想。那么其它z偶数是否也都具有这个特性呢?
        我们任选一个z偶数来进行讨论。比如23偶数。
        23偶数是:
        23+9=32 23+15=38 23+21=4423+25=48 23+27=50……
        最小23偶数是32,数列是:
        1、3、5、7、9…..23、25、27、29、31 对应偶数32
        23以后的偶数是24,24以后的一切非23偶数都符合猜想是确定无疑的。这一点与3偶数是相同的。24以前的偶数呢?比如22,数列是:
        1、3、5……17、19、21 对应偶数22
        因为这个数列中没有23,纵然它是非23偶数,也无法通过23偶数来证明它符合猜想。偶数24,也是非23偶数,虽然其数列中有23,因它对衬的是“1”,无意义,也无法证明其符合猜想。也就是说任意奇数质数a能证明a+1以后的非a偶数是两个素数之和,但不能证明≤a+1的非a偶数符合猜想。
        这个结论太重要了。可以说它是证明猜想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研究哥氏猜想以来得到的第一个最科学最确切最不受争议的一个结论。我们完全应该,而且有理由把它视为定理来看待,来使用。表述如下:大于a+1的一切非az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我们称它为z偶数定理。简称z定理。
        既然是定理就需要证明。其实上面的讨论就是证明。再证明如下:
        因为a是大于a+1的一切偶数的和数。大于a+1非a偶数中,a绝对地与质数对衬,决不会与合数对衬。
        所以大于a+1的一切非a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因为a+1前的偶数中,没有质数a,站在a偶数看无法断定a+1前的偶数是或者不是两个素数之和。a+1中,虽然有a,但a对衬的一定是1,无意义,也无法断定是否是两个素数之和。
        所以条件是大于a+1。
        这样以来:
        3偶数无法证明 3+1=4
        5偶数无法证明 5+1=6 4
        7偶数无法证明 7+1=8 6 4
        11偶数无法证明 11+1=12 8 6 4
        ……
        如果这样看来,所有z偶数都具备3偶数的特性,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起点不一。
        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z偶数定理可以直接导出“一切非3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这个重要结论。把a换成3,就是大于3+1的一切非3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3+1怎么办?其实在第一节中我们就作了证明。可见我们在第六节中所作的那个断语是绝对正确的。我们把它视为z偶数定理的一个推论。再表述如下:一切非3z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问题依然归结到证明3偶数上来了。


        6楼2016-08-09 12:19
        收起回复
          七.约偶数定理及猜想的最后证明
          约偶数定理:3到质数a连续质数约偶数以外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1. 3到质数a连续质数约偶数是不同层次约偶数的叠加。3-5约偶数也是3偶数。3-7约偶数也是3-5约偶数,3偶数。3-a约偶数也是3-a’,3-a’’……3-7,3-5约偶数,也是3偶数。不难看出从3开始的任何一级连续质数约偶数都是3偶数,3-5,3-7……这些不同层次的约偶数的叠加。最底层就是12,18,24,28,30,36……这些3偶数,我们称它为元级。下一层是30,38,54,60……这些是3-5约偶数,我们称它为3-5级。下面当然是3-7,3-11,3-13……3-a级等。
          2.每一级约偶数都是由纯级(简称A部),混级(简称B部)组成。在每一级约偶数里,有一部分不是下一个质数的约偶数,另一部分同时是下一个质数的约偶数。前者即是纯级,A部。后者称为混级,B部。如元级中12,18,24,28,36,42……等不是3-5约偶数,称为元级中的A部,那么30,38,54,60……为元级中的B部。3-5级的A部是30,38,54,60……B部是98……每级都是如此。(作者只列出了100以内的约偶数表,98以后的约偶数只要有耐心都可以列出来,其实没有这个必要。)
          3.每一级约偶数的A部都是两个素数之和。因A部与B部同属一级约偶数,在这些约偶数前的奇数数列中都含有下一个质数。不同在于B部同时是下一个质数的约偶数,而A部不是。这样以来,在A部中,这下一个质数对衬的一定是质数,如不是这样,它就是B部,根据z偶数定理,这下一个质数一定能证明A部是两个素数之和。如元级中的36,5一定是对衬质数(31),是两个素数之和,而30,5对衬合数25,在这一级看来,处于不确定状态。
          4.每一级约偶数以外的上一级约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某一级约偶数的B部,即是下一级约偶数。相邻的两级约偶数存在如下关系,即每一级约偶数都是上一级约偶数的B部,而在这一级中又有新的A部B部。上节的结论变为,每一级约偶数以外的的上一级约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5. 3到质数a连续质数约偶数以外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上述的分析适用于任何一级的约偶数。取任意质数为a,那么3-a约偶数以外的3-a’约偶数一定是两个素数之和。3-a’约偶数正是3-a’’约偶数的B部,也就是说3-a约偶数以外的3-a’’约偶数的B部是两个素数之和。3-a’’约偶数的A部一定是两个素数,而B部,3-a约偶数以外的B部也是两个素数之和。那么3-a约偶数以外的3-a’’约偶数一定是两个素数之和。依次得到如下结论,3-a约偶数以外的3-a’,3-a’’……3-11,3-7,3-5约偶数及3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根据z偶数定理推论,一切非3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所以3到a连续质数约偶数以外的一切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还可以作以下理解,大于2的一切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3偶数除外。
          一切3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3-5约偶数除外。
          一切3-5约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3,5,7约偶数除外。
          ……
          一切3-a’约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3-a约偶数除外。
          所以3-a约偶数以外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约偶数定理推论:最小3到质数a连续质数约偶数以前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证明:3到质数a连续质数约偶数在自然数列中有无数个。一定有一个最小3—a连续质数约偶数。在这个最小约偶数前和以后的非3—a连续质数约偶数偶数,根据约偶数定理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所以最小3到质数a连续质数约偶数前的偶数都是非3-a连续质数约偶数,所以完全可以确定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最后的证明: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在从3开始的某连续质数约偶数前,根据约偶数定理推论,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附:释疑
          1.本文的证明是建立在约偶数理论之上的。从我们的证明过程看,约偶数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是,它是不是普遍存在。无非是两种可能,是普遍存在或不是普遍存在。其实,如果不是普遍存在,问题更简单。如果3与5没有约偶数,根据z偶数定理,5可以证明一切3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如果没有3、5、7约偶数,7可以证明一切3、5约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所以说不管它是不是普遍存在,这并不影响我们的证明。
          2.最小约偶数会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数值上。如98这个偶数是最小3、5、7约偶数,也是最小3—11,3—13,3—17约偶数,但这是暂时的。因为每个z偶数的起点并不一样,最小约偶数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数值上。从这里再一次可以看出,所有质数对衬合数是根本不可能的。


          7楼2016-08-09 12:19
          回复
            关于对自然数1的认识——殷复席
            ——回复李仲坚先生
            如何认识自然数1,直接关系到我们对哥德巴赫猜想的认识及其证明的问题。
            1在自然数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可以说有九五之尊之称。人们为什么这么看重1,不无道理。首先,1代表个体,人们认识了1才能区分万物。所以古人老子才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见我们的祖先是多么看重1。甘肃天水有个伏羲庙,横匾上书“一画开天”,更是把1推到哲学的高度。
            在自然数中,1居于首位。教科书上0也是自然数,好像自然数打头的是0。其实不然,据笔者看来,人最早认识的不是0,而应是1。人类应是先认识1,后认识0的。1是人类认识的第一个数学概念。所以笔者认为自然数的起点应是1不是0。
            以上议论并不是本文的主旨。本文要说的是1是不是素数。这个问题的争议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猜想的探索与证明。
            1是素数吗?目前国人与官方大都认为1,既不是素数,也不是合数。我们回到小学课本对质数的定义。质数者,即只能被1及其本身整除的数。如11,它只能被1和11整除,而不能被别的数整除。这样的数是3,5,7,11……等。2也是质数,因为它只能被1和2整除。2是自然数中唯一的一个偶数质数。
            我们再来看1,1能被1整除,1也能被它的自身1整除。从这个意义上说把1看成质数也并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1是素数,或不是素数,在笔者看来,完全是一个人为规定的问题,人们可以规定它为素数,也可以规定它不是素数。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270年前哥德巴赫及他的老师欧拉是如何看这个问题的。
            李仲坚先生对此问题指出的两点很值得关注。一是1是素数,二是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不同的素数之和。而且这两者又是相互关联的。
            我倒很希望有一个权威部门,找出猜想原稿,翻译准确它,公布于世,那该多好。应该有负责这件事的部门,他们也应该做好这件事。在这之前容作者就目前的情况谈谈对此问题的看法。
            根据李先生的提示,我们可以把猜想分为12种表述进行讨论:
            A 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数质数之和。(1为质数,无任何其它条件。)
            B 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数质数之和。(1不为质数,无任何其它条件。)
            C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数质数之和。(两个不同的质数,1为质数。)
            D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数质数之和。(两个不同的质数,1不为质数。)
            同样,奇数猜想也分为上述A、B、C、D四种情况。
            同样,每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这个表述,也分为上述A、B、C、D四种情况。
            应该说这12中表述涵盖了李先生提出的所有问题,也涵盖了李先生认为的原稿的初衷吧。以上12种情况,经作者这几天反复缜密思考,我的结论是只要每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1不是质数)能得到证明,都会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证明。也就是说只要我的证明(还未发表完)得到了学界的认可,上述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在此不得不感叹欧拉在看到哥氏的猜想后,归结为每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不愧为一个伟大的数学家。
            对上述12个问题在我的文章发表完,我将逐一做出准确解释和证明。在我看来,只要证明了每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这12个问题尽在不言中。
            在此再一次呼吁各位学者,不要再在这些枝节上争来争去。就我的文章本身,尽可能给出一个是或不是的确切结论。当然这个结论是建立在严密的科学论证之上的。
            作者2015.11.15于济宁


            13楼2016-08-09 12:52
            收起回复
              N与2N之间一定有质数存在
              --- 回复吴名尹先生
              作者在哥吧上发表了《自然数中,质数合数的分布规律》一文,引起了诸多同行的热烈讨论和点评。其中有一个命题,即N与2N之间有质数存在。据吴名尹先生言,这是一个未经证明的命题,现试证如下。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一些概念来自于上文,最好先读《分布规律》一文,再读本文为好。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把这个命题简称为2N定理。
              一、N的取值范围,N不能取自然数1,1和2之间没有质数可言。所以N必须是大于1的自然数。直观上看,N取2,2和4之间有质数3,N取3,3与6之间有质数5,N取4,4与8之间有质数5,7,N取5,5与10之间有质数7……往后随着N与2N间距的扩大,N与2N之间的质数也会越来越多。所以从直观上看,N与2N间有质数存在是很自然的事。但要证明它,很劳神。
              二、首先确定N与2N之间奇数的个数。1到2N的奇数个数是N.。若N为奇数,则1到N的奇数个数是二分之N+1,那么N到2N之间奇数的个数是二分之N-1。若N为偶数,则1到N的奇数个数是二分之N,那么N与2N之间的奇数个数是二分之N。不管哪种计算办法,1到N,N到2N间,奇数的个数是相等的。本文以后所指奇数个数都是按这个方法计算的。
              三、有两个相邻的自然数N1与N2,因它们只相差一个自然数,N1与2N1间,N2与2N2间的奇数个数也差一个,或相等。N1与2N1间的质数与N2与2N2之间的质数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也就是说,若N1与2N1间有质数存在,那么N2与2N2间也有质数存在吗?答案是肯定的。不管我们验证多少案例,这个答案是不容置疑的。也就是说,从第一个N与2N,起,N与2N间的质数一定有一部分传递给下个N与2N..而且一直这样传递下去。如何证明这一点呢?
              分两种情况。
              1、N1为奇数 ,若N1与2N1之间有质数存在,因N1与N2只相差一个自然数,N2又是偶数,所以N1与2N1之间的质数不可能存在于N2与2N2间N2这个位置上,一定在N2以后。又2N2大于2N1,所以N1与2N1之间的质数一定存在于N2与2N2之间。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若N1与2N1之间有质数存在,那么N2与2N2之间也一定有质数存在。例如,N1为5,2N1是10,N2是6,2N2是12,N1与2N1间的质数7一定存在于N2与2N2间。
              2、N1为偶数,那么N2就是奇数。若N1,N2分别为6,7。N1与2N1间的质数7正好处于N2与2N2的N2上,虽然N1与2N1间另一个质数11一定处于N2与2N2间,但我们只知道N1与2N1有质数存在,但不知道有几个质数,更不知道它们的确切位置,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证明质数11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证明遇到了困难。虽然这是一种不成功的探索,但我们仍可以据此看出,N与2N间有质数存在,是有其内在原因的。我们把这种不成功的探索放在这里,其目的是供更多的研究这个问题的人们参考,免走弯路。当然,有兴趣者还可以继续研究它。
              四、另一种证明方法。
              在《分布规律》一文中,有一个定理,即连续合数定理。该定理的意思是说,在自然数中,连续合数,就是中间没有质数的连续合数,可以有无数个。那么如果N与2N之间没有质数,就等于说N与2N间的奇数是连续合数。那么N与2N间的奇数能全部是合数吗?这一问题如果用代数式证明它是相当困难的,起码作者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从逻辑推理中来阐述这一问题。
              最小的N与2N是2与4,2与4间有奇数3,为什么3是质数呢?是因为3这个位置还没有出现倍质数合数。最小的倍质数合数是3平方,也就是说3平方前的所有偶数,其N与2N间一定有质数存在。
              3平方后的第一个偶数是10,其N是5,2N是10,5与10间的奇数个数,我们可以按2节的方法计算出来,是2个。这两个位置如果没有质数,就是2连合数。此时的这两个位置若有合数,只能有倍3合数,5的有效倍质数合数只有5平方后才有,所以从5平方开始才有可能出现2连合数。所以5平方前的所有偶数,其N与2N间一定有质数存在。
              5平方后的第一个偶数是26,其N是13,2N是26,有6个奇数位置,3,5两个质数的倍质数合数是无法形成6连合数的。只有出现7的有效倍质数合数时才有可能形成6连合数。所以7平方前的N与2N间一定有质数存在。
              从上述讨论中可以看出,随着从a平方扩展到b平方,虽然质数增加了一个,增加了形成多连合数的可能性,但奇数空间几乎是成倍数增加或超倍数增加,又使这种可能成为永远无法实现的事。也就是说N与2N间一定永远有质数存在。
              下面我们列表来看这种变化趋势。
              质数平方 平方后第一个偶数2N N N与2N间的奇数个数
              3平方9 10 5 2
              5平方25 26 13 6
              7平方49 50 25 12
              11平方121 122 61 30
              13平方169 170 85 42
              17平方289 290 145 72
              19平方361 362 181 90
              从这张表上可以看出,从a平方扩展到b平方,质数只增加了一个,而奇数空间成倍增加,从而这些质数所形成的有效倍质数合数不会占满N到2N的奇数空间。而且越往后,这种趋势越明显。就是说N与2N间永远有质数存在。
              五、2N定理一旦成立,那么最小倍质数合数内有质数存在,a方与b方间有质数存在就没有必要一一再证明了。2N定理对于理解数的对衬性,及作者对于猜想的证明是有帮助的。凡研究过猜想的人,恐怕都曾思考过这个问题。


              14楼2016-08-09 12:53
              回复
                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6-08-28 02:16
                收起回复
                  2026-02-02 02:42:1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欢迎质疑和点评


                  17楼2016-08-29 17:59
                  回复
                    18楼的帖子是哥德巴赫1742年6月12日针对偶数猜想的信稿。(1)一个大于2的偶数等于两个不同的素数的和。偶数4的两个素数和是1+3;其他描述是两个以上素数的和,直到都是素数1连加的和。信稿中没有出现4=2+2,哥德巴赫的知识储备知道:同一个正整数的和等于偶数。意味着,同一个素数的和等于偶数。“偶数猜想”,哥德巴赫观察到及命题的提出:一个大于2的偶数等于两个不同的素数和。素数,除了2以外,是奇数的衍生。素数和就是奇数和的延伸。所以,偶数猜想等同于两个不等的奇数延伸的素数的和。命题的提出不应有异议!(2)素数1,在信稿中被广泛使用。素数的概念:只能被1或自己整除,不能被其他数整除的叫素数。“1”,只能被1也是自己整除,不能被其他数整除。作为猜想的原始凭据——哥德巴赫的“信稿”,不应怀疑他们的智商,“1”是素数在信稿中反复使用,一定有知识储备的支撑。


                    IP属地:上海19楼2016-08-30 06:23
                    回复
                      惊动国家领导人,更是“疾病”的反映!猜想玩玩可以,但是,不要痴迷到“病态”的模样。衷告你:玩玩猜想,防止“老年痴呆症”。不要异想天开,白日做梦!恕我直言!


                      IP属地:上海20楼2016-08-30 06:40
                      回复
                        在偶数2n>6的欧拉函数之中,把二元表和互素的数对摆在一起还摆得出不互素的n+n=2n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6-08-30 20:02
                        回复
                          1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6-08-30 20: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