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司法局行村司法所所长的迟某,由于工作疏忽,致使应在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某脱离监管8个月,李某某在脱管期间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将迟某移送审查起诉。此案系我省司法系统首起渎职案。在检方传唤迟某到院接受讯问时,他对自己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我不应该在李某某没有及时报到、脱离监管的情况下,放任不管,而未采取进一步措施,致使李某某脱离监管长达8个月的时间,酿成社会悲剧。”追责背后,也有一些深思。据迟某交代,他所管辖的司法所只有他一个人,既要承担海阳市司法局部署的任务,也要落实行村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常年一个人,忙忙碌碌。虽然一个人在战斗,但迟某都完成的相对出色,也曾荣获海阳市委颁发的两次荣誉,还曾荣立三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