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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恶”后面的社会成本
逄文昱
老家的一位亲戚第一次来连,在金州下了火车办完事后,准备换乘汽车赶往市内,却被一小客车乘务员骗到开发区,兜了一大圈儿才到达市内。亲戚跟我聊起这事时直摇头,说大连人真坏。
我的一位新邻居是不久前从外地调到大连一家大型超市做管理工作的。谈及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受,他大倒苦水,说大连人的素质太差,称完重量的蔬菜、副食到处乱扔,不允许拆包装的内衣被翻得乱七八糟,鞋子被弄得东一只西一只,给超市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这两件事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可是都归结于对大连人道德水准的质疑上,尤其从外地人的口里说出来,就分外让人感到刺耳。请注意:他们不说“某个乘务员”、“某些顾客”,说的是“大连人”。那么,他们的质疑是不是正确呢?也是也不是。以此来评价整个大连人群体自然是有失偏颇,应该说大连人的整体素质还是很高的,可是上述事例就像白玉上的几点瑕疵;虽然不是主流,但却极大地影响了整体形象。
与大奸大恶不同,这些只能算是“小恶”,只是为了占点小便宜,图点小方便,甚至连“小恶”都有些言重了,但是却要我们的社会付出巨大的成本。还有一个事例可以量化地说明这个问题,那是我几年前在开发区一家小公司工作时亲历的一件事,一位来公司洽谈合作事宜的外商下车时不小心被花坛绊了个趔趄,遭到了正在午休的工人的集体哄笑,合作遂告流产。不能怪人家吹毛求疵、气量狭小,我们以为无所谓的小节,在“外人”眼里却是关乎个人道德、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大事,所以需要我们为之付出高成本。
“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不能只当作一条格言来诵读,应该切实实践,在提升个人道德水准的同时也为我们的社会降低发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