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合法啦!网约车新规出台于11月1日起实施
出租车业界纠结了一年多的“两只大靴子”终于落地!
根据这项改革新政,出租车新增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份子钱”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网约车获得了合法地位,实行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平台公司被要求承担承运人责任;私家车须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转化为网约车方可开展服务;政府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
力争取得改革“最大公约数”
28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等7个部门也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
“这两个文件正式出台,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互联网+’的具体行动。”刘小明说,这项改革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推动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促进网约车规范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新老业态协调、融合发展。
出租车业界纠结了一年多的“两只大靴子”终于落地!
根据这项改革新政,出租车新增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份子钱”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网约车获得了合法地位,实行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平台公司被要求承担承运人责任;私家车须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转化为网约车方可开展服务;政府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
力争取得改革“最大公约数”
28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等7个部门也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
“这两个文件正式出台,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互联网+’的具体行动。”刘小明说,这项改革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推动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促进网约车规范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新老业态协调、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