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区残疾人居家养残服务工作,满足重度残疾人对居家养残服务的需求,根据《沈阳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招聘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通知》(沈残联发[2015]58号)精神,经沈北新区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 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
本次全区开发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18个,计划招聘18名轻度残疾人从事居家养残服务,其中:沈北街道5人、虎石台街道5人、道义街道6人、辉山街道2人。
二、 岗位职责
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职责主要是为本社区内困难家庭(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重度残疾人、父母一方60岁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服务:主要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代购、代烧、清理卫生、洗涤衣被、洗澡理发、聊天读报等家政服务。
2、医疗护理服务:陪同看病、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医疗保健、康复指导等护理服务。
3、其他服务:需要开展的其它残疾人相关服务项目。
一、 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
本次全区开发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18个,计划招聘18名轻度残疾人从事居家养残服务,其中:沈北街道5人、虎石台街道5人、道义街道6人、辉山街道2人。
二、 岗位职责
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职责主要是为本社区内困难家庭(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重度残疾人、父母一方60岁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服务:主要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代购、代烧、清理卫生、洗涤衣被、洗澡理发、聊天读报等家政服务。
2、医疗护理服务:陪同看病、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医疗保健、康复指导等护理服务。
3、其他服务:需要开展的其它残疾人相关服务项目。

自
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