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赵某为方便招揽顾客,私自拆除城区隔离护栏,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7月25日晚8时许,有群众举报称,县城陈元光广场附近新安装的护栏被人拆除。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位于陈元光广场报刊亭附近的人行道护栏被破坏。民警经过视频调查发现,护栏附近报刊亭经营者赵某有作案嫌疑,赵某为招揽顾客,方便客人进出,私自用切割机破坏门前人行道护栏。
西关派出所民警张徐说,2016年7月25日,城关一个叫赵某的市民,然后因阻碍其做生意,然后把报刊亭门口的那一个护栏给拆掉了,他的这一个行为是构成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他是故意损毁我们这个路面公共设施,县公安局决定给他行政扣留五日的决定。
目前,赵某对故意破坏人行道护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赵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副主任付文峰说,目前,县政府正在开展固始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这个活动已经开展一个多月了,这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难事,为了营造大家安全出行的良好环境,县政府拿出了很大的资金,在三条严管街设立了物理栅栏隔离等安全防护设施,希望广大市民呢能够爱护这些设施,能够保护这些设施,如有破坏者将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更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支持县政府这次综合整治活动.
7月25日晚8时许,有群众举报称,县城陈元光广场附近新安装的护栏被人拆除。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位于陈元光广场报刊亭附近的人行道护栏被破坏。民警经过视频调查发现,护栏附近报刊亭经营者赵某有作案嫌疑,赵某为招揽顾客,方便客人进出,私自用切割机破坏门前人行道护栏。
西关派出所民警张徐说,2016年7月25日,城关一个叫赵某的市民,然后因阻碍其做生意,然后把报刊亭门口的那一个护栏给拆掉了,他的这一个行为是构成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他是故意损毁我们这个路面公共设施,县公安局决定给他行政扣留五日的决定。
目前,赵某对故意破坏人行道护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赵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副主任付文峰说,目前,县政府正在开展固始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这个活动已经开展一个多月了,这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难事,为了营造大家安全出行的良好环境,县政府拿出了很大的资金,在三条严管街设立了物理栅栏隔离等安全防护设施,希望广大市民呢能够爱护这些设施,能够保护这些设施,如有破坏者将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更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支持县政府这次综合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