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一套拆迁安置房,但是没有两证,房子暂时无法过户。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正常内容,然后我在里面加了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放款后需向乙方提供借条一张,金额为200万。如果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两证,此借条生效。反之,双方互相履行完义务,合同圆满了结。
我想问的是:加这样的条款在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中能有效吗?能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这样的约束还不能使房主正常履行合同,在房主违约后,我以合同中条款为由拿着借条去要钱,或者打官司,赢得可能性大吗?
又或者,法律界的朋友们,你们有什么好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这些阻碍呢?
我想问的是:加这样的条款在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中能有效吗?能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这样的约束还不能使房主正常履行合同,在房主违约后,我以合同中条款为由拿着借条去要钱,或者打官司,赢得可能性大吗?
又或者,法律界的朋友们,你们有什么好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这些阻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