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其实也不是很坏,他还是很在意三个兄弟间的感情的.只是权利放在了前面而已.
当最后那一枪打中他时,他大概明白了朝廷的意思(不明白也没关系),知道自己是必死无疑的了.
所以他宁愿临死前是付清了兄弟的债,按照投名状规定而死,也不愿意是被清朝所杀.
那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快,遵守投名状,杀了我.我宁可死在兄弟手上,清了兄弟的债.也不想死在子弹下."
他(连杰)应该没有要老三(金城武)自杀的意思.应该金城武是履行投名状的人.他杀老大(连杰)是按照投名状的规定,并非意义上的"兄弟杀兄弟",所以没必要自杀.
不过依照环境和老三的性格,最后应该也是自杀了.他不是最后发白:不能同生,但求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