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总裁你好!
我们是四川双星集团成都名人鞋业有限公司(大邑工厂)的普通员工。
因众所周知的原因(双星集团内部矛盾纷争)加上四川汶川大地震影响,大邑工厂自5.12起停产自今,工人待业在家,对于这些,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令我们想不到的是,在6.17日工厂通知员工领取5月份工资时,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通知我们领取了工资就走人,你们自谋出路。想这样就解除了我们的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给予的补偿却只字不提。当时我们就不同意公司领导的这种处理方法。并且找到他们,要求给予合理解决。当着有关部门的面,他们承诺: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且地震期间的生活补偿也给予解决。如今,他们却以公司经营问题为借口,以200、300、500、700元不等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8月份解除合同,而保险却只买到6月份。我们请问汪总裁:双星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的企业,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法)的典范,你认为成都双星名人鞋业有限公司这样的做法正确吗?双星企业的文化理念是“行善积德”,他们(成都双星名人)就这样积德行善的吗?
汪总裁,从内心来说:我们并不想打扰你,我们知道你是中国的名人,公务繁忙,但是我们对成都双星名人的作法感到寒心,200——700元的经济补偿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法律法规。作为你忍心看到这样的结果吗?
汪总裁我们不知当你看到以上内容时不知有何感想?公司的这种作法是否有损于双星集团的形象。
此致
敬礼!
成都双星名人鞋业有限公司数名员工
200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