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珏吧 关注:34,834贴子:181,053
  • 5回复贴,共1

王者千珏告诉你测试服的改动影响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6-06-29 23:43回复
    楼主以前是玩ad的 有dota的基础 所以到了30级 打了1个月排位 很顺利的到了钻5 然后补分 赢一局13分 输一局28 再也打不动了 直到有一天 突然不补分了 于是上了钻4 然后就再也上不去了 直到出了千珏 我第一天就买了他 因为他是射手 毕竟我玩了那么久的ad 娴熟的走A 觉得这英雄会很适合我 练了2把匹配 就直接去排位了 一开始出战士打野刀 胜负参半 打了7 8把之后开始出吞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排位见神杀神 见鬼杀鬼 那时候没人了解这英雄的强势 也没有人ban他 一路打到钻1 然后赛季结束了……再之后 季前赛 100把上了王者近70的胜率 后来大家都开始ban这个英雄,因为英雄池浅的问题,再也上不了分 发现除了千珏 我其他打野真的只有钻3左右水平,毕竟半路出家的打野 后来一直拿不到千珏 也就慢慢掉到了大师0胜点,我也不挣扎了 现在回到了钻1守门员 再也不用经历10天打一次排位以免自动扣胜点恶心的日子了。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6-06-29 23:45
    收起回复
      2026-03-24 04:51:0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现在测试服的这一刀 个人感觉直接把千珏强势的地方砍没了 千珏强在哪里?1 前期野区遭遇战 现在削了7点护甲 7点护甲是什么概念? 黄色符文几乎白带了 加上之前削的1级q 在w里4秒1次q 我觉得千珏可能不再想前期和人家遭遇了 2 续航 或许你们觉得 回血和减速 持平的样子 并不影响什么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 这完全是2个概念 现在版本 依靠走a和qa 以及第一个红buff的回血 刷完3组野怪的千珏完全是满血的 不需要吃一个血瓶 甚至在紫色方 我会蛤蟆起手 然后 蓝 3狼 红 打完依旧几乎是满状态 然后重点来了 这个时候你3级 满状态 野区遭遇几乎是无敌的 可以大胆的去地方野区搞事 凭借3级千珏无敌的强势期 只要遇到人 对面状态肯定不如你 最多也就是吃了血 满血状态 依旧轻则打出闪现 重则击杀 毕竟你还能依靠射手英姿 多回1次血 当然如果上路线很好 也可以选择gank 无论对方是否反蹲 只要上路不是很弱的英雄 2打2也是随便打的 所以不管是gank还是野区遭遇 之后依旧可以去a河道蟹 配合射手英姿打出2次回血以及快消失的红buff 血马上就能回起来 再去中路gank 或者回头刷之前没刷的上半野区的3狼或者f4 然后回到下野区 把刷新的野刷完 再gank或者刷下面的河道蟹 状态永远可以保持住 别的打野基本都回家了 这就是续航, 回血和减速绝对不能比。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6-06-29 23:46
      回复
        继续讲下我个人的出装, 我打低端局 第一次回家基本保证有2275 直接出血刃 运气差点 打了遭遇战 状态不好的话 鞋子 猎人药剂 1000的弓必出 运气好点就是血刃加鞋子了 这时候已经起飞了 如果是打同水平的局 第一次回家还是这个顺序 只是看你有多少经济 惩戒刀选红色 增加对拼能力和单点输出 再然后 我的出装是 血刃 ,鞋子,药剂,飓风 , 之后看情况了 需要留人或者吸血的出破败 很顺的话可以三项,对面ap很顺或者多ap阵容可以饮魔,再之后也是看局势 三项和破败可以都出,如果对面很肉可以出黑切放弃三项,如果你这边阵容很脆,需要你做第二坦可以出护手或者冰锤 如果控制多可以补个水银小件 千珏千万不要出纯粹的防御装 最多出个复活甲


        IP属地:上海5楼2016-06-30 00:09
        回复
          顺便提一下 双刃剑必点 以前版本我都是点的双刃剑 不过有点走钢丝的感觉 现在版本不用纠结了
          天赋18-12 18点天赋全部左边一排 底下点热诚 12点的话 如果觉得对面打野野区跟你遭遇 你有点没底的话 点出刺客 如果觉得单挑稳赢的话 点增加BUFF持续时间 毕竟红buff增加gank成功率和对拼能力 蓝buff的话不用我多说了 千珏自从砍了q蓝耗以后 无伤高效刷野的代价就是耗蓝 再者 如果你顺到爆炸 那么后期红buff你拿也是很正常的 绝对比你们家adc拿了效果更好 一个起飞的千珏 大家都懂的 你能打伤害 我能打你2倍!


          IP属地:上海6楼2016-06-30 00:19
          回复
            1楼原来发的是上大师时候的图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6-06-30 16: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