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收养被弃养的猫,猛赞一个先。
看到前面有很多人痛骂弃养并试图同时杀死猫咪的人。我有个想法,不说出来啥事没有。估计说出来会挨喷。我也不能肯定自己的意见对,请发表你自己的意见,欢迎争论,但请勿骂。
我的意见,要分城市和农村说。在城市里,那些流浪猫生活都很悲惨。吃的没有,住的没有,这就狗悲惨的了。而且多数都很脏,而且由于生活条件恶劣、缺乏照顾、流浪猫互相传染,大部分都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病。而且动不动就被汽车压死,还有人见到猫就加以虐待甚至杀死它们。而且由于无计划的交配,它们会大量地制造更多的流浪猫。再有,猫发情的时候发出的那种让人无法忍受的叫声,让人抓狂。
这样的生存状态,是它们痛苦地活着好呢还是让他们消失好呢?当然最好是没有流浪猫,养猫的人都不遗弃猫咪,并且做好养的猫咪的计划生育。一旦有个别的流浪猫立即有人负责收集暂养,并发布送养信息,如超过一定时限无人领养则加以处理(例如可以把这规定为物管的义务)这也是我们应该努力的目标。
但是这目前还做不到,流浪猫的数量非常巨大。所以目前流浪猫的命运是:1. 因饥饿、伤病死亡。否则流浪猫的数量会多到什么程度?尤其是成年之前的幼猫可以说大部分都死了。死亡率如此之高,这本来就是个悲剧。2. 被人无意或有意杀死。3.. 流浪,无人照顾,有时被人或狗虐待、欺负。4. 流浪,有人固定或相对固定地投食。5. 被人收养。
上面的几种情况,前面四种都很悲惨,只有第五种的运气比较好。但是可以想见,其比例是微乎其微的。过那种悲惨生活,是以其道待之吗(说“人道”似乎不合适,就用“兽道”吧)?而且有时候让人很讨厌,已经干扰了人的正常生活。有人受不了猫发情期小区里此起彼伏整夜不停的猫的叫声,因此专门买了猫粮和毒药,去毒杀猫咪,很多人谴责这种行为,我却认为可以理解。
所以我的意见是应该尽量减少流浪猫的数量(没有当然最好)。因此,收养流浪猫应该受到鼓励、赞美。同时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猫的数量。因此养猫的人一定要做好猫的计划生育,不应该随随便便让猫怀孕、生小猫,之后又不愿或没有条件养育小猫(如果打算让小猫生出来以后送养,应该保证即使不能很快找到领养人也能保证它们较好的生活条件,然后才可以让小猫生育)。
已经生出来的小猫,如果找不到领养人有不愿或无力喂养,是让它们去流浪呢还是把它们杀了好呢?杀生,是很多人不愿接受的。有人一听说杀猫就反感,这也许从感情上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理性地想一想它们让流浪的悲惨命运,以及对人造成的骚扰,就会承认不让它们流浪,而是他们立即杀死应该说是“人道”或“兽道”得多的做法。因此对那种如本帖(
http://tieba.baidu.com/p/4631770447?pn=33)(是在农村)中那样把小猫放入塑料袋中闷死,已经猫友们谈到的活埋,或者勒死的做法反倒是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在农村处死以后都应该埋掉,不应该扔在外面或投入河中,污染环境而且观感很差。在城市中掩埋比较困难一点,处死以后用塑料袋装起来扔在垃圾桶也可以接受了。
对于已经成活或长大的流浪猫,最好的做法是收养它们,但如上所说被收养的比例应该是很低的。为了避免它们的悲惨命运和扰乱人们的生活,因此把它们杀死也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在农村,情况稍有不同。一个不同是猫被遗弃的比例较低,因为很多人家愿意养猫。再一个是它们对人的骚扰相对较小。(也不是完全没有,例如猫会捕食人饲养的鸡鸭等)。因此流浪猫的比例不大而且生活状况相对较好。但是杀死小猫不让它们流浪仍然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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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有点乱,这里梳理一下:
1. 最好不要让流浪猫存在。
做好猫的计划生育、不遗弃猫。
对流浪猫规定有关责任人(单位)收集、处理(包括发布送养信息、处死等)。
2. 对刚出生或出生不久的猫咪如果找不到领养人,要杀死而不要遗弃而使它们成为流浪猫。
3. 赞赏收养流浪猫的人。
4. 谴责、处罚虐待猫(和其他动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