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说不上是难过还是欣喜,或是更浓烈些的情绪,今年的初雪来的比往常早了些。推开门的时候雪下的正盛,密集的落在檐前青黑的屋瓦上,彼时天刚擦亮,酝酿了一宿的睡意总算顶着风雪赶来,在阳台上呆坐了一会,昏暗的巷子里不时有行人匆匆走过,早起的小贩满身是雪,挑着担子摇摇晃晃的消失在视线尽头。雪下的更盛了,手上的烟也燃到了末尾,远远的瞧见巷口的小店冒出了热气,我转身进屋,倒头便睡了。
到底是南方,雪这东西总归是稀罕的,虽能见着,一年到头却也才堪堪几场,还不待细看,落地便化了。早晨的江面起了雾,南边街上少了棵树,村东头的大爷咽气了,奶奶的脚走不动了。回到城里的第三天,我在空白的信封上写的是:冬又逢故人。里面装的是给红红的信,可惜大雪封了山,已经寄不出去了。同我写过的每个故事一样,从来都是无疾而终。
正月过了大半,天色才难得的放了晴,脚踩在草坪上还能浸出泥水,河岸边的枝条却已按捺不住的冒了新绿。早春的日头多半清冷寡淡,不浓烈,好在足够慰藉。
像极了两年前初次收到红红来信的那天。
红红,我总喜欢这样叫她。
那是四月的北京,某个晴朗的午后,彼时满天还飘着柳絮,宿舍楼前影影绰绰,我抱着罐可乐,盘腿坐在窗前读着信,脑子里下意识浮现出她挑着灯在书桌前落笔的模样,本应是去年冬天寄出的信,这一笔一划到我手中却是隔了半年,疲懒的性子倒是同我如出一辙。
初见她时是冬至,天下着雨,惨白的天光衬着城里的清冷,稍显寡淡。硬顶着大雨听完了整场音乐节,等车的时候两个人被槟榔呛的满脸通红,浑身泥水的吃了顿火锅,也算是遂了愿,回到住处,房里的暖气坏了,洗澡水也烧不热,披着被子趴在床头写完了信,连同信封一起珍而重之的夹在带来的那本《围城》里,关于红红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在那不南不北的地界,显得潦草而深刻。
写到这行时,正月已过了,惊蛰后的第五日,窗外是艳阳漫天。
我收起思绪,另起了个开头:“该是春忙,说书先生归了乡,新雨烹茶煮旧事,老酒陈年饮新凉。城里的女子是极好的,可我却偏爱那日路过的清酌姑娘。人间本无书,待到烟火浓时,自成江湖。”
我有故人抱剑去,斩尽春风未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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