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巴中,与一个月前买了2个店铺,合同已经签订,房款已全部付清,卖房交付钥匙一把,期间给时间给卖房腾空房屋,现在卖方违约,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换了门的锁,称房子不卖了,愿意退还我们的房款,我们不愿意,因为他当时也是急用钱,我们也是买了自家茶楼凑钱买的,房屋属于遗产,卖房人和子女共有,子女沟通过程中同意卖房,但签字未到场,现在卖房拒绝交房!请问有经验和相关专业人士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房屋属于自建房,没有产权,我们目前手上有的资料分别是买卖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如果上诉,争取到房子的可能有多大,另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