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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妻出头杀“强奸犯”获无期 案件将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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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秀自事发至今第一次回自己的家。▲冀鹏家人已经搬走,大门上挂着锁。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因认为妻子遭村邻冀鹏3次强奸,今年36岁的毕志新将冀鹏杀死,后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毕志新上诉。记者昨天获悉,河北省高院以该案部分事实尚未查清为由,将案件发回保定中院重审。
  据了解,曾秀(化名)告诉丈夫毕志新,其同村邻居冀鹏分别在2014年农历的六月十八日、六月底和七月初3次强奸了她。毕志新随后与对方交涉解决此事。冀鹏先是认赔5万元,但后来一分没赔,并扬言要报复。
  2015年2月5日18时许,毕志新酒后拿镰刀和菜刀找到冀鹏,将其打死。同年8月5日,保定中院在涞源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指控毕志新故意杀人,冀鹏的母亲、妻子及一双儿女附带提出高达500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并要求法庭判毕志新死刑。
  对此,毕志新及其律师刘昌松认为,毕志新因看不到事情解决的希望才“义愤杀人”,加上有自首情节,又是初犯,希望法庭能酌定从轻,给予3至10年量刑。但是,保定中院没有采纳关于“义愤杀人”的辩护意见。
  2015年10月21日,合议庭酌情考虑后一审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毕志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毕志新附带赔偿冀鹏的母亲、妻子及两个孩子14万余元。该案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毕志新提出上诉;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嫌赔得少,也提出上诉。
  河北高院受理该案后组成了合议庭。河北高院审理后终审裁定,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毕志新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有的尚不清楚,故裁定撤销报道中院关于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将该案发回保定中院重审。


1楼2016-05-24 13:13回复
    在古代是合理的


    来自Android青春福利版2楼2016-05-24 13:21
    收起回复
      2025-09-04 0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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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5-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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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不配合强奸真的要判刑啊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5-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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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5-2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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