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垅者,临洺北西街人也,行四,以王四儿行。生于公元一九七一年,二零一一年六月,罹车祸卒,年才四十。
余与垅同年,总角之交也。八岁时,垅随父入甘,便绝音讯。后十二年始归临洺。面白,体颀长,翩翩美少年也。喜怒不形于颜色,巧诈多智。邑中不学少年,多乐从其游。尝昼怀白刃,刺人于闹市之中。夜潜富人之宅,强索厚赀而去。于是一邑之中,无不畏之,谈垅如谈虎。乃至公安、城管中之肖小辈,见垅如见官长,垂手低眉如奴。
而好自饰,喜威仪,出入常数人从。不避酒色,放浪形骸。有所得,则与左近分,宰割亦能平。于是从者益众。有因事来求者,不诺则已,诺必践。所行不好循规矩,不达意不已。余尝为某贾所欺,贾奸而富,所谓虎而冠者。讼,而讼不利。贾焰愈炽,几欲置余以不活。垅闻之大怒,招之,痛斥之。贾顿萎靡。
嗟夫,人谓燕赵间有雄奇气,而邯郸自古多侠子。昔者慷慨悲歌之士,屠狗鬻酒之徒,吞炭漆身之辈,刺目击筑之客,并皆见载于史籍。设使垅与之度长絜大,固不可同日而语也。而观其生平行状,不谓侠,谓何?
呜呼,易水潇潇,斯人已没。于其老父病母、孤儿寡妇,失一倚柱。于所谓乡绅缙士、富而不仁者,失一周处。而于卑微贫弱如余者,则失一宋江。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