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2016-2018)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已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现小编就方案的主要内容与大家分享:
目标任务
力争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1580公里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改造。其中,2016年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县130个重点贫困村通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组水泥路建设。
建设范围
2016-2018年,以《江西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内项目为主,重点优先安排“十三五”期间130个省定贫困村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的建设计划,库外其它项目暂不作考虑。
建设标准
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米,水泥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
建设流程
凡已列入《江西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项目库》的项目均视为已立项。建设流程如下:
所在行政村(或沿线理事会)实施路基改造→乡镇区初验(合格)→报县公路站审验(合格)→施工队伍(村委会)填写水泥供应申请表→预供水泥→路面施工→乡镇区初验(合格)→汇总报县公路站验收(合格)→拨付资金→整理档案。
队伍选择
根据项目总投资或以乡镇(或自然村)为单位将多个同类项目以捆绑方式按相关招投标规定进行招标确认施工队伍。
补助标准
凡为2016年新验路基且为项目库库内项目,除省市补助12万元/公里外,县财政另行安排10万元/公里补助。不足资金由受益沿线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或投工投劳、发动社会捐资捐物解决。
水泥供应
2016年起至2018年项目库内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项目建设所需水泥,由县交运局依法依规按政府采购程序集中采购统一供应,采购资金从上级补助资金中据实扣除。
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实行每季度拨付一次,路基路面随时申报随时验收,路面完工且经过养护期并经竣工检测验收合格的,先拨付补助资金的80%,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后按规定拨付。建设质量控制标准和竣工验收办法由县交运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2016-2018)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兴国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兴国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质量控制标准和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可登录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中查阅。
目标任务
力争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1580公里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改造。其中,2016年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县130个重点贫困村通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组水泥路建设。
建设范围
2016-2018年,以《江西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内项目为主,重点优先安排“十三五”期间130个省定贫困村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的建设计划,库外其它项目暂不作考虑。
建设标准
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米,水泥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
建设流程
凡已列入《江西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项目库》的项目均视为已立项。建设流程如下:
所在行政村(或沿线理事会)实施路基改造→乡镇区初验(合格)→报县公路站审验(合格)→施工队伍(村委会)填写水泥供应申请表→预供水泥→路面施工→乡镇区初验(合格)→汇总报县公路站验收(合格)→拨付资金→整理档案。
队伍选择
根据项目总投资或以乡镇(或自然村)为单位将多个同类项目以捆绑方式按相关招投标规定进行招标确认施工队伍。
补助标准
凡为2016年新验路基且为项目库库内项目,除省市补助12万元/公里外,县财政另行安排10万元/公里补助。不足资金由受益沿线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或投工投劳、发动社会捐资捐物解决。
水泥供应
2016年起至2018年项目库内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项目建设所需水泥,由县交运局依法依规按政府采购程序集中采购统一供应,采购资金从上级补助资金中据实扣除。
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实行每季度拨付一次,路基路面随时申报随时验收,路面完工且经过养护期并经竣工检测验收合格的,先拨付补助资金的80%,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后按规定拨付。建设质量控制标准和竣工验收办法由县交运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2016-2018)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兴国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兴国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质量控制标准和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可登录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中查阅。

均村兴国县通25户人口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方案,2018年底完成zhenglin11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