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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欧洲“完美律”和中国“十二平均律”的乐理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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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的那套《完美律键盘曲》作品集的乐理基础是文艺复兴及以后成型的“完美律”,跟中国的“十二平均律”或“五音十二律”是大不相同的。简单说说两者区别。
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是为“黄钟”到“应钟”(相当于“F-E” )的十二个乐音做出等距音阶,即两两半音的音程声学数值在理论上完全相等。其乐音旋宫排列跟周朝时代所确定的十二律排列一样,因而叫“十二平均律”。朱载堉尝试新的移调方法,由于缺乏和声理论而失败,最后还是落在周朝确定的“五音十二律”的旋宫移调方法,即按照乐音次序组成的旋宫做顺序或逆序列的“五音”移动,共有60调(若把“变徴”和“变宫”也算上,则共有84调)。
欧洲的“完美律”为 C-B 的十二个乐音所做出了大体等距的音阶,但它的乐音旋宫排列却不是按照十二个乐音次序排列的,而是按照和声理论排列的,譬如,对“C”音而言,右旋紧接着是纯五度的“G”、为“升调”;左旋紧接着是纯五度的“F”、为降调。这是所谓“大调”旋宫。对应“C”音,是“a”音;“a”之右旋为纯五度“e”、左旋为纯五度“d”;如此做下去,获得一个“小调”旋宫。这样一来,移调的基本理论依据不是“十二律”的音阶次序,而是大小调的和声次序、共有48调。
巴赫使用“完美律”作曲,并为其乐理规则而为每一调做了一支曲子,所以,共有48支曲。如果巴赫那套曲子是按照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做的,那么,至少应该有60支曲子,然而,不是。仅此就可见两者的乐理依据是大不相同的,可见巴赫作品与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是彼此无关的。
此外,巴赫那套曲子是为风琴写作的,特别是为宗教教堂的大风琴而写作的。后来的演奏和发行,才改成了任何键盘乐器都可以演奏的乐谱,当然也包括了钢琴。因此,不但在理论方面,且在作品创作事实方面,巴赫的那套作品都不是根据也不是为了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而做的,可以说,两者彼此无关。
为了更好理解“完美律”和“十二平均律”两者的不同,下面是中国和西方的乐音旋宫图示比较,可一目了然地看到两者的基本理论是大不相同的:


1楼2016-05-01 12:16回复


    2楼2016-05-0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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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5 2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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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图示可以清楚看到,尽管中国可能比西方更早发明了“十二律”和“平均十二律”,但是两者的乐理方法是大相径庭的。举例:中国的旋宫的主导是音阶顺序、明显地强调音阶之音程与十二律的对应关系,具有但并不强调和声调性的对应关系。而西方的旋宫则非常明显地强调和声调性的对应关系,譬如,C大调对应a小调,同时,大小调都有左旋右旋的纯五度排列关系。由此可见,中国和西方的古代音乐理论是各自独立发展的,不存在母子关系。否则,子代变化再大、也多少保留母代的一些痕迹;而旋宫比较说明,中西两者的古代乐理方法没有谁继承了谁的母子关系迹象。
      图示也说明了中国和西方的古典音乐风格不同的一个道理,即:中国旋宫是按照乐音次序排列的,这决定了中国古代乐曲的单旋律丰富发达、却缺少多变的和声对位的特点,譬如,它能发展出“胡茄十八拍”那样的单旋律大型作品、却终于没有赋格曲和奏鸣曲作品问世;它能培育出独唱、对唱和齐唱都十分发达的几百种古代戏曲,却难有成套的不同声部对位的昆曲越剧。而西方旋宫是按照和声调性的关系而排列的,这使得西方古典音乐有丰富声部对位、且具备了多变的和声和复调的原理基础,终于能发展出赋格曲、奏鸣曲和交响乐,以及不同声部对位的交响合唱。


      3楼2016-05-0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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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言以蔽之,中国和西方的古代音乐及乐理方法之间,既没有母子关系、也没有谁优谁劣的问题,而是不同艺术风格和不同发展道路的问题。就是说,中国和西方的音乐历史事实可以证明,李约瑟所谓的中国古代音律来自巴比仑、而欧洲“十二律”又来自中国的那套说法,是联想而不是事实,他的结论是错误的。此外,在帕瓦罗蒂出生前两千多年,西方就有了C大调到G大调的移调规则方法,因此,所谓“没有十二平均律,我们欣赏不到帕瓦罗蒂演唱时由C大调到G大调那巧妙的过渡”的说法,纯属信口开河。


        4楼2016-05-0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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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完美律”和中国“十二平均律”的声学区别。
          在声学数值方面,“完美律”和“十二平均律”也是彼此不同的,譬如:


          5楼2016-05-0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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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平均十二律”的缘故:艺术与科学的冲突。
            在中国和在西方,平均十二律问世后三、四百年也没派上用场。那不是因为音乐家们的忽略或过错,而是因为社会接受了音乐家们选择艺术个性而拒绝科学机器的决定。
            所谓“完美律”也好,“平均十二律”也好,都是为乐器和乐队的定音而建立的乐音系统和乐理系统,并非是制造乐器的机械工程依据。一个已经造好的乐器,譬如钢琴或提琴,可以按照“完美律”、“十二平均律”、或任何已有音律系统做定音。此外,在欧洲,键盘乐器在10-11世纪就广泛应用了,比朱载堉发明十二平均律要早四、五百年。
            可见,李约瑟所谓的“全世界文明各国的乐器,有十分之八九都要依着他的方法(朱载堉发明的十二平均律)制造”,足以说明他不具备起码的音乐和乐器常识,而是想当然。而所谓“没有平均十二律,键盘乐器就无法调音,就没有巴赫钢琴曲问世”一类说法,则更是信口开河了。
            就西方古典音乐来说,各个乐器有自己的定音安排,譬如长笛和双簧管定音为C,单簧管和小号则用降B,等等;而整个乐队的定音则采用小提琴的A-弦的空弦音为标准来调整各乐器的音准。这就是第一小提琴手经常是实际上的“乐队副指挥”的缘故之一。
            “完美律”和“十二平均律”都有A音。可是,十二平均律的乐声效果是“科学机器发音”,而音乐家做的是“艺术个性乐音”,--- “完美律”为每一个键和每一个音都赋予了特别的个性色彩,而十二平均律则象机器生产面包一样、味道口感全一样、消除了乐音的个性色彩。所以,不管是中国发明的还是欧洲发明的十二平均律,问世后数百年也没多少音乐家采用。当然,对乐音的色彩感觉、对“艺术”和“科学”的乐感区别,都要高度专业化训练的或是对乐音十分敏感的耳朵才能感到和受到明显的美感影响。
            如果您一定要体验一下“完美律”和“十二平均律”的美感区别,那么,可以做这么一个实验:请您听听电子琴小提琴效果的中央C上行一组的“A”音(440HZ)。多听几遍,那是典型的十二平均律的效果。然后,请位专业小提琴手,照乐队表演实际惯例做好定音(譬如442HZ),先拉拉空弦的“A”音,再在D弦上用不同手法弓法演奏同样乐音。多听几次。那是典型的“完美律”的效果。听了做做比较,相信您能获得这样的感觉:在电子琴上演奏,不管您怎么玩,都只有音量的区别。而在小提琴上演奏同一个音,不同弦位把位和不同手法弓法的乐感效果和“音色”效果是大不相同的,更不要说音量了。一个乐音就有如此明显的区别,所有的乐音和作品的区别当然就更大更厉害了。
            在中国,长期没有使用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还有个很明显的技术原因:为定音而确定弦长或管长都难以完美操作。按照朱载堉的发明,理论上解决了音律平均的问题,然而,到实际操作,由于其方法使用开方而开不尽、除了C音之外的每个音律数值的计算都是没完没了的。这样一来,就必须在音准方面有所舍弃才能停止计算,结果还是做不到完美平均。此外,当时的乐器生产是手工业,难以按照十二平均律的要求做出完全相同的同一种管乐器或弦乐器,那样做的成本远远高于已有的三分损益法,结果,实际效益还不如继续使用三分损益法来得简便容易。
            知道了相关科学原理和生产条件,也有了艺术定音和科学定音的不同乐感比较,您也许就会理解为什么“十二平均律”问世后数百年、居然许多音乐家不用它的道理了。也就是说,朱载堉发明十二平均律后许多年而无用场,那是有音乐美学的缘故的,而并非如同一些人和报刊媒体所说的、数百年里所有的音乐家们都是十分愚昧无知而无缘无故地轻视他的发明。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楼2016-05-0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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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6-05-0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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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6-05-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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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5 2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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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11-2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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