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继续创意的话题。
对待创意有很多误解。
有的人以为创意就是点子——这种在策划方案时见得比较多,很多人指望广告人策划人一拍脑袋或者从现成的资料库里一下子就提出一个绝妙的点子,帮助他们打开知名度促进销售——这种有需求就有市场,但跟气功、算命差不多,会有一些灵验的,但大多数还是被忽悠的。这个跟设计关系不算远也不算近,所以暂时不说。
有的人觉得创意就是玩转表现手法——这种认识在美术出身的设计师和一些一部分崇尚艺术感的人中相当有市场。比如过过去的母亲节,就涌现出一大批这样的作品,无非是老妈妈、妈妈与孩子、康乃馨、心形:




有的人觉得创意就是扯蛋——这种多出自上过广告人设计师的当的“醒悟者”或者对广告创意有那么一星半点了解的半桶醋,他们会觉得你跟他说创意纯粹浪费时间,他们认为广告效果就是靠钱砸、反复重复出来的,代表就是脑白金、恒源祥。
有的人认为创意就是为了吸引注意力的,除此之外都不重要——这种跟第一种差不多,但要求比第一种更低。他们甚至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敢于践踏一切,节操、良知、公德……都见鬼去吧,没什么比出名更重要!落到设计上就是:不管丑不丑,不管恶不恶心,不管粗不粗俗,只要能吸引眼球就行。比如这些:




那么,真正对的创意是什么?咱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