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大学的宿舍是六个人一寝的,六个人共用一张桌子,那时的李胜利总是等朋友们都上床了,才打开自己的台灯,一笔一画的写着寄给权志龙的信。
“今天学校举办了校园歌手比赛,我室友参加了,就叫他太阳吧,眼睛小小的像月牙一般,对谁都笑眯眯的,很可爱。他的歌声很好,如果可以真的很想录给你听。对了,你不是说你很喜欢Justin Timberlake吗,我打算让他学一首,然后唱给我听,这个想法不错吧!
虽然你没有告诉我,可我从你的信里看得出最近的你不开心,可以在回信的时候告诉我为什么吗?别想太多,我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只是随口问问,你不想说,就罢了。
我最近一直在收集一张张笑脸,我想要在毕业后开一场属于自己的摄影作品展,我想要把这些笑脸展示出来,想要让看到我作品的人感受到世界最纯真的美。你呢,你最近在做些什么,还在读一些我不懂的经济书籍吗,应该会很累的吧,注意休息。
对了,接下来我会很忙诶,可能不能及时回复你的信了,请别介意,我的朋友。
这次就写这么多吧,你的笔友,李胜贤。”
写完后会轻轻的塞进早已准备好的信封,并在里面放一片早已风干的薰衣草,这,只是一个习惯而已。
只是无意间上网时看到的,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因为了解,知道权志龙不会无聊到上网查询薰衣草的花语,就算问起了,也大可以说只是一种习惯罢了,无论给谁
可其实,李胜利只给权志龙写过信……
每次都会在信封上写好地址,无数次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去到那个地方,看他过得好不好,可是太远了,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信封的右下角,一只简笔小乌龟,那,是自己。慢慢的向前方爬去,很慢很慢,慢到前方的他早就把自己甩的很远很远,可自己还在爬,卑微的跟在他后面,祈求这条路没有岔口,可以让自己一直这么跟随。
等回过神来,已经坐在去权氏的车里,旁边的阿妹,一直在补妆,仔细的整理着仪容,原来,去见你早已不像当时年少时那样随意
白体恤,休闲裤,那是记忆里见你的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