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同市府新出炉的《城市住宅拆迁安置的若干规定》。这个补偿规定很不怎么样。不公平,不合理。
1,既然补偿条例中规定在不同安置区选择安置房价格不同,那说明市府是知道地段不同是有差异的。可为什么对拆迁户没有地段补偿?我们原来就住的是楼房,把我们从市区中心最好的地段强行迁到近郊,而不给任何地段差异补偿,这不是赤裸裸的盘剥是什么?
2,我们的房子原来是装潢过的,为什么不给装潢补偿?现在装潢一下起步五、六万,还要搭上多少时间和心血。凭什么不给装潢补偿?这不是苛刻的压榨是什么?
3,安置过渡期间的租房问题。由于市府大规模的动迁市区居民,现在的租房价格是一天一个样。我们拆迁户也不想要你那租不上房子的什么租房补贴,你就给我们按约等于原居住面子安置周转房吧。这个要求过分吗?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现在住的很好,根本没几个人愿意拆迁。是某些人想折腾我们老百姓。开发商都在那儿虎视耽耽的盯着大兴土木的大工程。
照这个补偿规定,我们老百姓不但被从市区中心强行赶到了城市的周边地带,而且还又要老百姓大把的往出掏银子了。 5,6万不是小数啊,别的损失不说,光是装潢一项,又的老百姓勒紧裤腰带好几年啊。
看了这个无赖规定,真是十分气氛。对其评价唯有:卑鄙,无耻。
有人曾说大同市政猛于虎,以前觉的说的过了,现在看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我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几十年走过来,真是不明白为什么社会到了现在成了这个样子?现在的大同让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地主恶霸资本家的巧取豪夺,残酷剥削。
都到了这个份上了,狗腿子们还不让老百姓说话。狗腿子们,你们要是真为主子着想,你们就先闭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