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强险与三责险的赔偿次序
2006年交强险推出后,对于交强险与三责险赔偿是否应当有先后次序,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是否应当按比例赔偿这两个问题,存在不同的处理意见。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交强险和三责险不存在分摊问题,交强险不管被保险人是否投保,一定要扣除相应的交强险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因为交强险是法定保险。
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玉涛律师认为,交强险与三责险赔偿是没有次序的,三责险不是天然不赔偿精神损失费,交强险应尽量承担一些三责险不承担的项目,毕竟保险的目的是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