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年检改年报的第二年,年报已伴着春风悄然走进了2.0时代,不会年报?没有关系,听小编巴拉巴拉!

年报对象: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任丘市工商局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年报时间: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
年报方法:搜索“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该系统(系统网址:
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hb/),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填报。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下载或领取《年度报告表》,填写后报送辖区工商分局。
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组织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