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很多酒,还是借着酒胆,又摸进了金在中的房间,粗暴地要他。
“你是我的,对不对?”借着发酒疯,我问他。
“对,我是你的•••”即使是谎言,我也信•••
“不要离开我•••”我卑微地祈求着,至少你的身体不要离开•••求你•••
后来我每天尽量早回家,为了多看金在中一眼,在中•••没有你的心,有你的身体我也很满足了。
我得到了一把音色超好的竖琴,古希腊神话中,人鱼都是喜欢竖琴的吧?这把竖琴,我要送给在中。
“哪来的?”我看得出,他很喜欢。
“收拾了一个老家伙,在他家顺手拿的,给你。你会吗?”我撒了谎,才不是顺手拿的。是因为听说那老家伙收藏了一把音色极好的竖琴,我才去收拾了他的。还有,不得不说,在中弹竖琴很好听。
终于有一天,郑氏垮了。在我爱上在中的期间,郑氏被人悄然无息地侵略,当我发现时,已经回天乏术了。击垮郑氏的是一个叫朴有天的人,没想到的是,他的帮凶,就是我曾经爱过的人——金俊秀。如今我要做的就是:带上在中,逃亡。
当我带着在中逃到港口时,我的船还没有来,可是朴有天和金俊秀已经追来了。难道我郑允浩注定逃不过这一劫吗?
“今天我在劫难逃了,你从这里跳下去,回海里。”我把在中掩护在身后。这本来就不是他的事,不该他牵连进来。
“不,我不要!”他竟然为我挡了朴有天一枪!
不!在中,不要死!我哭了,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哭。
“笨蛋•••我•••不是•••经常说吗?我•••爱你啊•••”他颤抖地伸出手,抹去我的泪:“可是•••你总是•••不信•••我•••你老拿我•••当•••当金俊秀•••的•••替身•••你心里只有•••只有他•••”
“才没有,才没有!你是你,他是他,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俊秀的替身。我爱你,我爱你知道吗?”我早就不爱金俊秀了啊!
他努力扬起微笑:“真好•••死之前,还能•••还能听到•••你对•••我说,说‘我爱你’。”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要这样错过!在中!求你,不要死•••
“浩•••答应我•••好好活着•••不要•••报仇。”我不报仇,我不报仇•••我只要你活着•••眼泪自他眼眶落下,凝聚成一颗颗夜明珠,很漂亮•••
“浩•••你听我说•••这些夜明珠,你拿去卖•••价格只准往高了抬•••然后你就•••就可以东山再起•••但•••绝不可以•••去报仇•••”笨蛋!这个时候是说夜明珠价值的时候吗?!
“好,在中,我求你,不要死•••”在中,不要闭上眼睛!在中!
“在中!”是那天和在中拥吻的男人。
“把在中交给我,我可以救活他!”现在我只能信他•••
我把在中交给了他,看着他们消失在茫茫大海•••
我用在中留下的夜明珠东山再起,新的“king式”迅速崛起。自在中走后,我养成一个习惯,每天晚上,我都雷打不动地去“miss you”,等待着在中的出现•••
三个月后,我终于有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谢谢你•••在中,谢谢你,谢谢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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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了!
好辛苦哦~为虾米人气这么低嘞?很烂吗···?明天我回《妖精,我们回家》里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