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米兰吧 关注:2,989,796贴子:90,018,720

回复:三观再次受到冲击,还有人为故意撞7辆车的BYD车主点赞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果他这个“故意”致人受伤,是不是违法了啊?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6-03-14 22:19
回复
    楼主这样吧,我来杀你我违法,但你不能反抗能不能让我杀了你?


    IP属地:湖南22楼2016-03-14 22:43
    收起回复
      2026-04-04 05:27: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可以肯定的是,比养的车主肯定不是在搞什么行侠仗义,然而一帮三观不正的人却在为他叫好,其实就是事不关己,出出戾气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23楼2016-03-14 23:36
      收起回复
        毛吧的宗旨是”彻底毁灭你的三观


        IP属地:江苏24楼2016-03-14 23:39
        回复
          当然不是交通肇事,那叫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16-03-14 23:44
          回复
            我第一次被保险赔,就是撞了一个跨实线加塞的贱货。
            快速路匝道出口,本来就堵车,大家都排队,他直接开前面实现变道往里插,而且明显是指望我减速让他。毫不犹豫,直接一脚油门,侧面撞上。还算他刹车及时,只是掉漆,钣金都不需要,便宜他了。1400两块漆。
            劳资就是喜欢跟这种贱货卯上,基本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还装什么圣母指望别人让。


            26楼2016-03-14 23:44
            收起回复
              遇到这种xjb变道的,这次撞过去也是给了那车主一点教训,让他以后不敢再xjb变道,如果纵容他,那下次他再xjb变道可能就不止这一点事故了。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28楼2016-03-14 23:47
              回复
                交规都不懂开你麻痹的车啊,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6-03-14 23:52
                收起回复
                  2026-04-04 05:21: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为什么要让? 建设法制社会的前提是大家都按法律规范。法不容情的前提下,才能特别事情考虑法不外乎人情。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如果要无责的机动车赔偿,那就根本不是法制社会。而现实也确实这样。中国法律矛盾不严谨不精确凡凡之谈的地方太多,加之执法缺斤少两。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30楼2016-03-14 23:56
                  回复
                    宝贝对不起我来晚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6-03-15 00:00
                    回复
                      杭州渣土车,为了避让实线变道的公交车,冲向人群导致1死5伤;
                      南昌县:为避让电动车 客车冲进路边花坛多名乘客受伤
                      这种新闻太多了。
                      BYD不值得点赞,但为大众洗地,说“也许人家有急事,让让又怎么了"的更是三观不正。
                      如果非黑即白,一定要在这两个里面选一个支持的,我选byd。


                      32楼2016-03-15 00:00
                      收起回复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6-03-15 00:01
                        收起回复
                          故意也没有违章啊 就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 教训那些xjb变道的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16-03-15 00: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