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吧 关注:17,575贴子:49,248

物业管理条例再次修订,物业管理上岗证终于成为废纸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自2016年3月1日。根据决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
删除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删除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 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数次修订,先是取消了物业资质年审,现在有直接取消了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要求。也就是说,从2016年起,物业管理企业不再需要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了。
结合去年停止物业管理师注册和考试。看来国家新政策是要彻底取消物业管理的门槛,除专职维修工和技术工种外,物业管理不再要求任何职业资格认证了。
一纸政令,物业经理证、物业管理员证、物业管理师证全部灰飞烟灭了。


1楼2016-03-11 11:28回复
    马上出去实习了 堪忧啊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3-12 09:30
    回复
      2025-08-14 06:19:3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学物业管理的,这岂不是学这个没有卵用了啥证没有要考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3-12 23:14
      收起回复
        表示祝贺!啥时能取消资质证书才是彻底的放开!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3-13 21:33
        回复
          资质证书还应该有,但是应该把各级门槛拉开。
          我个人意见是,3级资质可以不设门槛,2级资质要求不变,1级资质适当调高标准。
          1、物业资质不再只看管理面积,还要看服务水准、服务质量。
          能接管10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公司,给他一个涉外5A级写字楼,他未必能管的好。为啥?没有人才。10个经适房小区也不见得用到一个工程师级别的工程人员,但是一个5A写字楼可能一个工程师都不够。
          物业企业想做的好,做的高大上,他自己就会吸纳人才,这点不用在做资格审核的时候强行规定,业主做物业招投标时恐怕就主动提出要个要求了。
          2、物业资质管理中,同时也应该去掉服务平米数的限制。
          经适房、廉租房小区面积大,但是三级物业资质的服务已经能满足他们的日常需要了。没有必要非得让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去接管。
          反之,高级花园洋房、别墅、5A写字楼面积不大,但是对物业要求非常高,一般的物业公司达不到业主要求,就没资格去接管这类项目。
          3、应该立法规定高级资质的物业收费可以上浮,这样做物业才有动力。而且也给物业人员一个希望,物业人员不是不能高收入,但是前提是你做的要足够好。


          7楼2016-03-14 11:25
          回复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3-14 11:52
            回复
              你好 我想问一下 为森么都取消了 公司升资质还是要证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3-14 15:52
              收起回复
                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也没有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3-15 07:08
                收起回复
                  2025-08-14 06:13:3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前面那位说过,项目经理证还是有用的?
                  京建发〔2016〕79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 [2016] 7号)、《北京市“关于开展全市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165号)和《关于清理整顿职业资格结果的函》(京人社专技函[2016]12号)精神,自2016年3月15日起,取消我委实施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物业项目负责人】、“房屋安全员”、“安全监理员”和“拆迁员”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事项。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决定精神,停止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这些职业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完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后续事宜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新的制度后,我委另行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11楼2016-03-15 14:18
                  收起回复
                    物业资质年检为什么南阳没取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3-16 09:40
                    回复
                      真的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3-16 20:19
                      收起回复
                        我去!那我们考的证不就废了!上了三年的大学就废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3-16 22:10
                        回复
                          今年一月才去考的物业经理证,岂不是说没用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6-03-18 09:4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