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市区城市供水价格:
继续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6立方米(含156立方米),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1.6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0元 ;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7—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30元;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部分的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6.60元 。
对合表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执行合表用户价格每立方米2.37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3.60元。
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洗车用水,足浴、美容美发、歌舞厅用水等)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8.0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9.00元。
为保障民生和公益事业发展,照顾低收入家庭,对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家庭及五保户,仍按原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水费。
上述各类水价为基本水价,不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用事业附加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用事业附加费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上述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决定自2016年3月抄见表量执行。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继续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6立方米(含156立方米),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1.6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0元 ;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7—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30元;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部分的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6.60元 。
对合表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执行合表用户价格每立方米2.37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3.60元。
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洗车用水,足浴、美容美发、歌舞厅用水等)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8.0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9.00元。
为保障民生和公益事业发展,照顾低收入家庭,对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家庭及五保户,仍按原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水费。
上述各类水价为基本水价,不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用事业附加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用事业附加费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上述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决定自2016年3月抄见表量执行。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