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漫客吧 关注:108,974贴子:3,042,236

【四字格式】〖水贴〗个人对[第七女巫]和[公寓怪谈]作者的看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句话,该作者不是画不好,就是懒。图对比。
曾经也比较喜欢这个作者的画风,希望ta 能加以改进画的更好。
最开始的画风……不予评论……
然后进步很大,喜欢的画风
最后是现在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2-22 14:53回复
    现在,辛吉的下巴怎么看怎么别扭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2-22 14:54
    回复
      2026-02-23 23:52:2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2-22 14:56
      回复
        人体比例怪怪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2-22 14:58
        回复
          八完女巫再八怪谈,怪谈更醉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2-22 15:00
          回复
            曾经的美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2-22 15:10
            收起回复
              赶上直播了。没错这主笔就是懒,画风越来越恶心。想让她把画风改回去,估计她都画不出来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2-22 15:21
              收起回复
                还是喜欢原来的画风,而且当时作者画的很认真。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2-22 15:34
                收起回复
                  2026-02-23 23:46:2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的感觉和楼楼是一样一样的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6-02-22 16:26
                  回复
                    我感觉第七女巫前面画的还行吧,就是一般般,但是后面越变越怪了,画风也变怪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2-22 17:49
                    回复
                      喜欢原来画风+1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6-02-22 18:21
                      回复
                        画风最好的时候是中期 虽然不是那么完美 但体现了作者的用心 然而现在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6-02-22 20:10
                        收起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2-22 21:27
                          回复
                            以前真的炒鸡喜欢,现在,,,,,,不过397
                            期的怪诞封面真心好看,当时看到封面好美丽,还以为作者回去以前的画风了,结果,再见,我要去哭哭55555555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6-02-22 21:35
                            收起回复
                              2026-02-23 23:40:2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以前的画好看 不过现在不太喜欢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2-23 10:43
                              回复